(通訊員 秦寧建)俗話話:勸君莫吃四月魚,萬千魚仔在腹中,勸人不打三春鳥,子在巢中待母歸。當前正是暮春時節,也是魚類繁殖的最佳時間,卻總有一些別有用心的人非法捕撈魚類,尤其是使用國家明令禁止地籠來捕魚逮蝦,嚴重危害魚類生存,讓魚兒無處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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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上述行為,群眾深惡痛絕,投訴舉報不斷。近日,灌南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農業綜合執法大隊通過日常巡查和群眾舉報,發現在灌南縣北六塘河飲用水源地附近有人使用地籠捕魚逮蝦,執法人員快速出擊,迅速控制現場,對當場查獲的地籠設備進行暫扣登記封存,對當事人進行詢問并對非法捕獲的魚蝦進行放生,回歸自然,第一時間通過政策宣講、資料發放向圍觀群眾進行普法教育,保護漁業資源共同維護良好的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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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農業綜合執法執法大隊現場負責同志介紹,在禁漁期使用地籠捕魚逮蝦設備簡陋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對漁業、河流和生態平衡構成一定的傷害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危害人類健康,晝伏夜出稍有不慎容易發生事故,為此,我們將加大巡查力度,嚴管重罰,杜絕一切非法捕魚行為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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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值班: 吳弋 編輯: 徐蕾
來源: 連云港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