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扎實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工作有效銜接工作部署,加強傳統手工藝保護、傳承和發展,促進城鄉居民就業增收,推動非遺產品和服務進入商貿流通領域發展,近日,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鄉村振興局、市商務局印發了《關于開展連云港市級非遺工坊認定與管理工作的通知》,市級非遺工坊建設啟動。據悉,我市為全省設區市中第一家多部門聯合啟動市級非遺工坊建設單位,年內將建設20個極具區域特色的市級非遺工坊。 “市級非遺工坊”是指在全市境內依托傳統手工藝類非遺代表性項目,開展項目保護傳承,帶動當地人群就地就近就業的各類依法注冊或登記的經營主體和生產加工點,經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鄉村振興局、市商務局共同審核認定并予以授牌的企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市級非遺工坊將在加強非遺項目保護、激發傳承人創業本領、推動傳統工藝創新發展、促進就業增收、助力鄉村振興、加快產品和服務流通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取得顯著成效。 據悉,申報市級非遺工坊需要滿足多個基本條件。要依托本地區 1 項或多項市級以上富有區域特色、具備一定群眾基礎和市場前景的傳統手工藝開展生產,優先支持依托列入國家傳統工藝振興目錄的項目建設市級非遺工坊;有至少 1 名與項目相對應的市級以上非遺代表性傳承人,長期、固定開展傳承活動;具備能夠開展生產和加工的場地、水電暖、工具設備等條件,有用于技能培訓和展示的固定場所,有穩定的銷售平臺渠道;有建設、運營非遺工坊的牽頭企業、合作社或帶頭人,穩定運營 1 年以上,社會信譽良好;設立在方便帶動當地居民就近就業的鄉鎮(街道)、村(社區),提供就近就業崗位原則上不少于 20 個。 值得一提的是,市級非遺工坊建設納入本地區鄉村振興工作體系,明確工作任務、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四部門定期開展會商溝通,通報各項工作進展,協調解決工坊建設運營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落實勞動就業、創業補貼、鄉村振興、商貿流通、文旅融合、知識產權等領域扶持政策,更好發揮工坊吸納帶動就業、擴大生產規模、促進產品和服務流通方面功能,推動市級非遺工坊與產業、科技融合可持續發展。
總值班: 吳弋 編輯: 劉雅楠
來源: 連云港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