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市文物部門督查指導下,市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商請所在地行政區文物部門,依法將猴嘴鹽坨公布為一般不可移動文物,文物構成主要包括鐵路支線、坨河坨段、物資倉庫等。?
據悉,猴嘴鹽坨建于1932年,原為國民政府儲放淮北生產原鹽的官坨,曾因首開淮北各場乃至兩淮鹽區海鹽經鐵路外運的先河而成鹽運重地。整個鹽坨呈“非”字型,坨內鹽河縱橫,保留了淮鹽生產、倉儲和運銷的傳統形態,是淮北鹽業生產、運銷的重要遺存,對彰顯連云港特色文化,推動淮鹽文化的保護傳承及大運河文化帶建設,均具有較高的價值。?
總值班: 吳弋 劉昆 編輯: 陶莎
來源: 連云港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