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上市券商涉定增項目違規遭監管立案。4月16日,東吳證券發布公告稱,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因涉嫌國美通訊、紫鑫藥業非公開發行股票保薦業務未勤勉盡責,東吳證券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至此,加上4月12日被監管“點名”的中信證券、海通證券,一周內,已有3家券商涉定增項目違規遭立案。有業內人士表示,一周內3家上市券商因同一業務違規被立案,無疑是強監管信號,此外,也反映當前券商在定增保薦業務中可能存在的普遍問題。新“國九條”發布后,可以預見未來監管力度可能更大。各家券商應加強保薦業務內部合規培訓,提高業務人員的合規意識和專業素養。
涉定增項目違規遭立案
東吳證券遭中國證監會立案。4月16日,東吳證券發布公告稱,于當日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據悉,因東吳證券涉嫌國美通訊、紫鑫藥業非公開發行股票保薦業務未勤勉盡責,根據相關法律法規,2024年4月8日,中國證監會決定對東吳證券立案。
在上述公告發布后,東吳證券股價下跌。交易行情數據顯示,截至4月17日收盤,東吳證券跌3.53%,報收6.28元/股。
事實上,近一周內,已有多家券商涉定增項目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4月12日,中信證券發布公告表示,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因中信證券在相關主體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中核鈦白2023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過程中涉嫌違法違規,于2024年3月13日被中國證監會立案。同日,中信證券全資孫公司中信中證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也因涉嫌上述違法違規行為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
同日,海通證券亦發布公告稱,因在相關主體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中核鈦白2023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過程中涉嫌違法違規,2024年3月13日,中國證監會決定對海通證券進行立案。
在盤古智庫高級研究員江瀚看來,一周內3家上市券商因同一業務違規被立案,無疑是一個強烈的信號,表明中國證監會正在加強對證券市場的監管力度,特別是對券商在定增保薦業務中的合規性進行嚴密監控。這體現了監管層對于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權益的決心,同時也警示其他券商,督促其應嚴格遵守相關法規,勤勉盡責。此外,多家券商被“點名”也反映了當前券商在定增保薦業務中可能存在的普遍問題。
后續監管力度或加大
正如上述觀點所言,近期,監管下發的文件中對再融資業務及券商保薦責任作出強調。4月12日發布的《國務院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進一步完善發行上市制度;從嚴監管分拆上市;嚴格再融資審核把關;加大發行承銷監管力度。
深圳中金華創基金董事長龔濤也表示,近期,3家上市券商相繼被立案說明監管部門為保護投資者權益采取切實的行動。立案調查、利益溯源說明監管對證券行業違規犯法行為“零容忍”的態度,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券商違法違規的成本,可以預見,新“國九條”發布后,未來監管力度可能會更大。
那么,被中國證監會立案后,對相關機構的業績、管理而言有何影響?上述券商又有何具體整改措施?就上述問題,北京商報記者發文采訪上述券商,但截至發稿未收到回復。在相關公告中,東吳證券、海通證券及中信證券均表示,將全面配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工作,同時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目前公司的經營情況正常。
龔濤解讀稱,對于已被立案的上市券商,違法違規問題一旦被查實,短期內上市券商可能會被中國證監會開出罰單,還可能會被限制或暫停開展部分重要業務,導致上述券商減少本年度當期利潤及計提高額商譽損失,并可能引發股價下跌。
正如龔濤所言,2023年,已有券商因定增保薦違規遭到罰款。據2023年2月公告,東北證券曾因非公開發行股票的保薦業務中未勤勉盡責被中國證監會立案。2023年5月,東北證券發布公告稱,已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因東北證券涉嫌在豫金剛石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及持續督導期間未勤勉盡責,東北證券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保薦業務收入188.68萬元,并處以566.04萬元罰款,合計罰沒約755萬元。東北證券在2023年半年報中表示,收到上述監管函件后,已按照監管要求進行整改并啟動內部問責程序。
江瀚建議,未來,為避免因違規而遭監管立案,各家券商應加強保薦內部合規培訓,提高業務人員的合規意識和專業素養。其次,要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和業務流程,以確保定增業務的合規性和規范性。再次,需要加強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及時發現和糾正違規行為。此外,還應該積極配合監管部門的調查和要求,認真整改問題,并公開透明地披露相關信息。(劉宇陽 郝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