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近日對《行政單位財務規則》進行修訂,形成新版《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以下簡稱《規則》),明確各行政單位不得擅自擴大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準,應合理安排支出進度,嚴控一般性支出。《規則》自3月1日起施行。
據悉,此次修訂積極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財會監督、嚴肅財經紀律的決策部署,充分反映財政改革發展成果,銜接細化預算編制、推進績效管理、加強財務監督、編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完善國有資產管理等方面的新要求,將對完善行政單位財務制度,提高行政單位財務管理水平,防范行政單位財務風險發揮積極作用。
《規則》聚焦行政單位實際工作需要,落實艱苦奮斗厲行節約的重要精神。增加“艱苦奮斗,厲行節約”“從嚴從簡,勤儉辦一切事業”等要求,明確各單位不得擅自擴大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準,應合理安排支出進度,嚴控一般性支出。
《規則》明確績效管理新要求。將全面實施績效管理作為行政單位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將績效結果作為預算編制的重要考慮因素,強調績效結果應用,強化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記者 萬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