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為更好滿足群眾多層次多元化醫療保障需求,進一步減輕重特大疾病醫療費用負擔,2021年12月1日,我省首個面向全省、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的普惠型商業補充醫療保險產品——“江蘇醫惠保1號”正式上線。
“江蘇醫惠保1號”上線發布會
“江蘇醫惠保1號”由江蘇省醫療保障局指導、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監管局監督,堅持政府引導、市場主導、個人自愿投保,由11家商業保險公司共同推出,醫渡云提供主運營平臺。價格為158元/年,面向我省所有參保人員,不限參保年齡、健康狀況、既往病史、職業類型等,均可以購買。
即日起,江蘇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等可通過“江蘇醫惠保1號”微信公眾號、“江蘇醫保云”APP,各設區市醫保公共服務平臺、支付寶搜索“江蘇醫惠保1號”,以及11家共保體保險公司APP或線下銷售渠道投保。
關注“江蘇醫惠保1號”微信公眾號
即可投保
8位江蘇群眾代表參與上線啟動儀式并現場投保
全省所有參保群眾均可投保
作為首個面向全省、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的普惠型商業補充醫療保險產品,“江蘇醫惠保1號”具有四個顯著特點:
一是普惠性,產品面向江蘇所有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價格普惠適宜。
二是緊密銜接基本醫保,并突破醫保目錄,切實發揮商業醫療保險對基本醫保待遇范圍外的補充和再保障功能。
三是覆蓋人群廣,產品不限參保年齡、健康狀況、既往病史、職業類型等,均可以購買。
四是提供多重保障,產品提供保障基本醫保范圍內個人自付的部分,基本醫保保障范圍以外自費的部分,重特大疾病再保障部分以及部分特殊重特大疾病補充保障責任。
記者從發布會上獲悉,醫療保障部門將立足醫保惠民、利民、便民,把支持商業補充醫療保險發展作為重要工作內容,積極推進基本醫療保障與“江蘇醫惠保1號”實現一站式結算,真正讓群眾享受到該產品與基本醫保有效銜接的便捷性。
江蘇銀保監局將會同相關部門,引導“江蘇醫惠保1號”等商業補充醫療保險健康規范發展,保護保險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明確要求各承保機構要站在服務社會民生的高度,從消費者需求出發,做好投保說明工作,簡化理賠手續,優化理賠流程,應賠盡賠,應賠快賠,真正把好事辦好,切實做到讓百姓滿意。
8家單位代表簽訂投保意向
突破醫保目錄 覆蓋醫保內、外四重保障
“江蘇醫惠保1號”緊密銜接基本醫保,突破醫保目錄,主要提供醫保內、外四重保障:
第一,保障基本醫保范圍內個人自付的部分。重點保障住院、門特治療以及使用國家談判“雙通道”藥品發生的醫保目錄內費用,經基本醫保保障后個人自付費用較高部分。該項責任年度免賠額1萬元,“超過免賠額0至10萬元”賠付65%,“超過免賠額10萬元以上”賠付77%,最高賠付額100萬元。
第二,保障基本醫保保障范圍以外的部分。重點保障住院和門特治療發生的合理且必須的醫保目錄外個人自費費用,包括醫保目錄外自費的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有效減輕患者醫保目錄外費用負擔。該項責任年度免賠額2萬元。“超過免賠額0至10萬元”賠付55%,“超過免賠額10萬元以上”賠付67%,最高賠付額100萬元。
第三,重特大疾病再保障部分。為切實緩解重特大疾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較重的問題,對經上述兩項保障責任保障后個人負擔醫療費用再予以賠付(包括免賠額1萬元和2萬元在內的自付和自費總費用)。該項保障責任免賠額5萬元,賠付比例為45%,最高賠付額100萬元。
第四,部分特殊重特大疾病補充保障責任。產品將根據合同約定,對部分特殊重特大疾病進行補充保障,最高賠付額20萬元,以進一步減輕相關患者高額費用負擔。
有既往病史也能投保 賠付比例僅下降10個百分點
以往,商業健康保險一般不允許有既往病史的人員投保,或者即使允許既往病史人員投保,但發生既往病史的相關費用不予賠付。“江蘇醫惠保1號”打破了既往病史的限制,不限制既往病史投保,既往病史的人員在上述前三項保障部分的賠付比例僅下降10個百分點。
同時,“江蘇醫惠保1號”對既往病史的認定,也從“病種”認定改為“費用”認定,即2020年和2021年內產生江蘇省各統籌區職工大額醫療補助(或大病保險)及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報銷記錄的人群,為本產品規定的既往病史人群。但首次購買“江蘇醫惠保1號”產品時為非既往病史人員,之后連續投保的,按非既往病史享受賠付待遇。
據悉,參保人在集中投保期內投保,即今年12月份投保,保障于2022年1月1日零時起生效;2022年1月1日至2月28日投保,保障在投保的次日起即生效;非集中投保期內投保,保障在規定的等待期后生效。參保人可以通過登錄“江蘇醫惠保1號”微信公眾號在線申請理賠;也可以在11家保險公司營業點申請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