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陳兵 通訊員 劉濤) 為進一步吸引集聚高層次留學回國人才來連創新創業,更好地服務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近日,市人社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出臺了《連云港市“海燕計劃”實施細則》。
據了解,“海燕計劃”適用于資助高層次留學回國人才(意向回國人才)在連創新創業,分為一次性補貼、項目資助兩類,其中,一次性補貼的額度為1萬元,補貼對象為上年度首次與我市重點企事業單位(央企除外)建立勞動(聘用)關系,并簽訂3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的高層次留學回國人才。意向回國人才須與我市企事業單位(央企除外)簽訂3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或柔性人才引進協議。
項目資助的額度為3萬元至10萬元,資助對象為近5年首次來我市工作的高層次留學回國人才,圍繞我市“三新一高”、石化等重點產業發展需要,主持市以上重點科技攻關或技術改造項目或從事某一學科項目研究,具有重要科學價值、較好應用開發前景或帶項目、帶技術、帶資金來連創辦的符合產業發展導向的企業。意向回國人才尚未回國但與我市企業(央企除外)或科研院所深度合作,共同開展項目研究,主持的項目能夠圍繞我市重點產業發展需要,突破關鍵核心技術,解決產品生產工藝難題,形成重大研究成果,產生重大社會影響。
“海燕計劃”項目由個人通過網上申報,所在單位初審、縣區人社部門核查、市人社部門審核評審。市人社局牽頭組建市“海燕計劃”項目專家評審委員會,對申請人及申報項目進行評審,提出資助項目和經費額度建議。市人社局在綜合專家評審意見的基礎上予以審批,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市人社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新出臺的實施細則的主要變化,首先是范圍擴大到意向回國人才,同時,申報的創新項目須取得市級以上人才、科技項目立項或結項,創業項目須成立公司并實際運營1年以上。此外,在我市參加工作期間,出國留學獲得博士學位又回我市工作,可不受首次來連限制。“留學人員參加各級留學人員創新創業大賽,參賽并取得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可視為結項,優先給予項目資助。”該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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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值班: 吳弋 編輯: 徐蕾
來源: 連云港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