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響,我們雖不能“集結”植樹,但可以“集結”學法。圍觀灌南縣人民法院灌河流域環境資源法庭近期審結的三起破壞林木案件,一起來讀案學法。
01
種樹人變砍樹人,無證砍伐仍獲刑
基本案情:2019年2月,被告人高某龍在未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主動聯系被告人趙某榮、呂某軍等人,共同砍伐其種植在濱海縣濱海港鎮木樓村黃河南堆高某龍承包段的楊樹。經鑒定,被砍伐的楊樹立木蓄積量為90.3821立方米。
判決結果:被告人高某龍、趙某榮、呂某軍未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擅自采伐楊樹,數量較大,行為均已構成濫伐林木罪,且屬共同犯罪。法院以濫伐林木罪分別判處被告人高某龍、趙某榮、呂某軍有期徒刑二年至二年六個月不等刑期,同時并處罰金六千元至八千元不等。對趙某榮、呂某軍予以宣告緩刑。
法官說法:關于濫伐林木,我們通常陷入這樣的誤區:我自己種的樹,我為什么不能砍伐?
——首先我們需要明確,不是不能砍,而是不能隨意砍。個人所有的林木是國家森林資源的一部分,無數片如本案中的“小森林”匯聚成祖國郁郁蔥蔥的“大森林”。砍掉一棵樹,只需要5分鐘甚至更短的時間,而一棵樹的生長卻需要經過漫長歲月的洗禮。隨意、無序的砍伐破壞國家森林資源的同時,對生態平衡造成極大影響。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采伐林地上的林木應當申請采伐許可證。林木的所有權、使用權和采伐權相分離。不能因對林木擁有所有權、使用權而不經有關部門批準進行采伐。如果需要采伐林地上的林木,應當到所在地行政審批部門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并按照采伐許可證的規定進行采伐。此外,砍伐農村居民自留地或房前屋后種植的零星樹木并不屬于犯罪,并不要求取得采伐許可證。
02
明知無砍伐證仍共謀,收購林木也獲刑
基本案情:2020年4月24日,被告人周某忠等六人與木材廠老板被告人周某洪明知涉案林木采伐許可證尚未辦理,仍事前共謀,約定由周某忠等六人負責砍樹,由周某洪負責墊付部分收樹款項并收購砍伐的樹木。經鑒定,被伐楊樹共126株,立木蓄積量為40.0257立方米。本案中,檢察機關作為公益訴訟起訴人,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本案被告承擔生態環境修復費用或通過補植復綠來修復受損的生態環境。
判決結果:法院經審理,對被告人周某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適用緩刑;對其余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至九個月不等的刑罰,并適用緩刑;同時法院判決上述被告連帶賠償因濫伐林木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失費用。
法官說法:本案中,木材廠老板周某洪作為木材的收購方,明知周某忠等六人無證砍伐,仍積極墊付收樹款、假意幫助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收購濫伐的林木,與被告人周某忠等人構成事前通謀的濫伐林木罪共同犯罪。雖然周某洪沒有直接實施林木的砍伐行為,但其明知林木來源非法,受利益驅使,無視林木被砍伐后對區域水源涵養、生態調節、空氣凈化等方面造成的影響,積極予以收購,促成本案濫伐林木犯罪的發生,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因此,上述被告人在依法承擔刑事責任的同時,還須承擔生態損害賠償責任。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木材廠老板周某洪非法收購林木的行為是促使本案犯罪行為發生的導火索,正是由于像周某洪這類非法收購林木者的存在,才推動了濫伐林木犯罪活動的蔓延與發展。作為環境司法隊伍的一員,我們不僅要從源頭嚴厲打擊破壞林木資源的犯罪,更要注意嚴格控制濫伐林木的銷售渠道,筑牢林木保護安全屏障。
03
濫伐林木牟利,一犯再犯,嚴懲不貸
基本案情:被告人王某明、陳某畢、朱某亮在未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采伐楊樹143株,折合立木蓄積量26.7315立方米。被告人王某明、陳某畢、朱某亮到案后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判決結果:被告人王某明、陳某畢、朱某亮違反森林法的規定,在未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濫伐林木,數量較大,行為均已構成濫伐林木罪,法院最終以濫伐林木罪判處朱某亮有期徒刑十個月;判處王某明、陳某畢有期徒刑七個月至八個月不等的刑期,對王某明、陳某畢適用緩刑。
法官說法:本案系一起濫伐林木的共同犯罪,三名被告人在犯罪中所起作用相當,為何朱某亮被判處實刑,而王某明、陳某畢卻適用緩刑?原來朱某亮在2018年便因犯濫伐林木罪而獲刑,在緩刑考驗期間又犯新罪,最終入獄,直至2020年3月才刑滿釋放。剛出獄不久,他便再次頂風作案,實施了本起濫伐林木犯罪。被告人朱某亮在經歷了前罪的司法審判與刑罰懲戒之后,仍舊不知悔改,鋌而走險,無視其對于濫伐林木犯罪的法律認知與量刑預期,最終鋃鐺入獄,為自己的僥幸行為買單。
對于有同種犯罪類型前科的被告人來說,其先前已經歷過相同犯罪行為的偵查、起訴、審判等流程,對其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及其所侵犯的法益應當具有深刻的認知。在其接受法律的制裁之后,卻違背社會對其改惡從善的期待,耗費了司法機關在案件辦理上所傾注的人力、物力,削弱了法律的權威,因此認定其具有更強的主觀惡性與社會危害性。對其從嚴處罰不僅是對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貫徹落實,更是為了預防同種犯罪的再次發生。
疫情終會散去,希望正在萌芽。
每一株向上生長的力量,都源自于向下扎根的堅守。值此國際森林日到來之際,讓我們快快行動,植樹造林,以法護綠,讓那一株株“新綠”,在漫山遍野,與你相遇!(通訊員 高濤 李巖)
總值班: 陳剛 曹銀生 編輯: 顧曉昕
來源: 連云港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