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通訊員 謝任政)近日,在東??h的一輛公交車上,當地一名同為公交車司機身份的男子,因乘坐公交車錯過了停車站點要求停車被拒,竟然在車輛行駛過程中強行搶奪司機方向盤,給行車安全造成了嚴重威脅,他本人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近年來,一些地方常發生乘客因與公交車駕乘人員發生糾紛而搶奪公交車方向盤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有的甚至造成了多人遇難的慘痛事故。對此,各地公安機關都加強了對危害公交車行駛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我市警方也采取了多種措施強化公交車的安全防范工作。廣大群眾對危害公交車行駛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早已深惡痛絕,然而仍有個別不法人員無視公共安全,膽敢以身試法。
3月8日上午9時許,牛山派出所接到一名公交司機報警,稱有乘客搶奪其方向盤。民警立即出警,經司機孫某介紹,其當天駕駛公交車正常行駛時,乘客錢某要求下車。因當時公交車正常行駛,無法隨意停車,孫某遂未答應錢某的無理要求,繼續駕車向前行駛,并告知錢某要到前方站臺處才能下車。錢某因此與司機孫某發生爭執,爭吵的過程中錢某先是強行拉拽車門,隨后雙手抓住方向盤要求孫某停車,在孫某未予理會的情況下,強行擰住車鑰匙將正常行駛中的公交車熄火,后在孫某的警告和其他乘客的勸阻下才松手。公交車到站后,錢某下車離去,司機孫某遂打電話報警。
隨后,民警經過進一步調查核實情況后,將嫌疑人錢某傳喚到派出所接受調查,在證據面前,錢某不得不承認自己的違法犯罪事實。身為公交車司機的錢某,本該帶頭維護公交車行車安全,但他卻公然挑戰法律,最終也將為自己的不理智行為付出代價。
我國刑法規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