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wǎng)】(連網(wǎng)/連云港發(fā)布記者 劉歡 通訊員 蘇 欣)無色透明的水晶是寶石的一種,屬稀有礦物,主要化學成分是二氧化硅,生活中大家很難會把它與火災聯(lián)系在在一起。但就在前不久,東海縣牛山鎮(zhèn)卻發(fā)生了一起由水晶球引起的火災,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今年10月的一天,東海縣牛山鎮(zhèn)一個樓頂平臺上堆放的雜物突然起火,消防官兵聞訊后立即趕往現(xiàn)場撲救,火勢很快被控制住。火災燒毀了廢舊木質門、廢舊水晶球及裝飾盒子等雜物,過火面積約3平方米。 事后經(jīng)消防大隊調查確定,起火原因是廢舊水晶球經(jīng)陽光照射聚光點燃周圍報紙、包裝盒等物品所致。那么,水晶球真的能引燃可燃物嗎?昨日上午,東海縣消防大隊官兵通過現(xiàn)場實驗告訴大家真相。 實驗地點選擇在東海縣消防大隊營區(qū)內,實驗道具包括桌子、水晶球、秒表、報紙等。記者在現(xiàn)場看到,消防官兵將水晶球放到一疊報紙上后,在陽光的直射下,水晶球像放大鏡一樣在報紙上留下一個耀眼的聚光點,僅僅過了幾秒鐘的時間,報紙就開始慢慢變黑,風一吹竟燃燒了起來。 “通過實驗我們可以發(fā)現(xiàn),在陽光的照射下,水晶球球體會將陽光聚焦,形成高溫、高熱,底下若鋪有紙、布、木板等易燃物,會很快燃燒起來。”東海縣消防中隊中隊長李昊提醒廣大市民,平時不要把水晶球、眼鏡、球形魚缸和放大鏡等物品放在窗臺邊、陽臺上或者陽光能直射到的地方,這些物品都具有聚光聚焦的功能,在強烈太陽光的照射下很容易引燃周圍的可燃物,造成火災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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