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當前,我市疫情防控正處于膠著對壘狀態,形勢依然嚴峻復雜。為進一步切斷傳播鏈、降低感染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規定,現就進一步加強公共場所疫情防控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格執行公共場所關閉規定。全市范圍內的文化、休閑、體育、旅游等公共場所,包括影劇院、游藝廳、網吧、棋牌室、音樂廳、游泳館、健身房、美容院、培訓機構、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體育館、公園等一律關閉,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一律關閉,全市宗教場所和宗族祠堂一律關閉。馬路市場一律關閉。
二、從嚴管控公共場所營業開放。經市、縣(市、區)防疫指揮部批準營業的商場、超市、集貿市場只接待社區代購或團購,不對個人開放,盡最大程度減少人員聚集。因應急狀態征用的賓館、學校、體育館等公共場所一律執行最嚴格的防疫管理,落實清潔、消毒、安全防護等措施。相關工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做好自我防護,壓實工作責任。
三、切實加強藥店和診所監管。全市零售藥店一律嚴禁出售退燒、咳嗽類藥品。各類診所不得接診發熱、呼吸道疾病癥狀病人。如遇市民咨詢購買、就診,工作人員應詳細詢問、做好登記,勸導患者到定點發熱門診就診,有關情況及時向社區報告。
四、強化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公共場所各經營單位要落實防控措施,加強室內通風換氣、關閉中央空調;定時對電梯、門把手、水龍頭等重要區域進行清潔和消毒;公共用品用具應當保證衛生安全,可以反復使用的用品用具應當一人一換一消毒,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五、強化公共場所疫情處置。嚴格公共場所人員體溫監測管理,建立24小時值守制度,不戴口罩的人員一律不得入內,一旦發現體溫異常者應按規定送發熱門診就診,并做好登記、信息上報、環境消毒等防控工作。如有發生交叉感染病例,將嚴肅追究經營單位負責人責任。
全體市民要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各項規定。市、縣(市、區)行業部門要加強巡查和管理,對勸導無效、拒不服從特殊時期管制規定的,可由公安機關、執法單位采取強制措施;觸犯刑律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法發〔2020〕7號)》的規定,移送司法機關從重從快處理。
請全市人民攜起手來,筑牢人民健康防線,堅決打贏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歡迎廣大群眾監督舉報,監督舉報電話:12345。
黃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