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通訊員 宗善田)原本只是一起普通的盜竊案件,但在審理期間被告人徐某某突發腦干出血,案件承辦法官在前往被告人家中了解情況后,發現被告人已無法下床,行動不便。考慮到這種特殊情況,連云港市海州區人民法院刑庭法官經研究決定,將法庭直接“搬到”位于灌云縣下車鎮的被告人家中,一場特殊的庭審由此開始。
1月21日上午10點,隨著一聲清脆的法槌聲響,庭審正式開始。公訴機關指控,2018年11月19日被告人徐某某乘坐公交車途經海州區通灌北路步行東街站臺時,扒竊同車人員卞某某的蘋果手機一部,經鑒定該手機價值人民幣1900元。庭審中,審判長姜如明充分把握庭審節奏,嚴格按照法定程序,主持控辯雙方舉證、質證,引導控辯雙方充分發表意見,被告人徐某某當庭表示認罪認罰,案件將在評議后擇期宣判。
由于“法庭”設在被告人家中的廚房,因地方狹小,兩名人民陪審員甚至沒有落座的地方,全程站著參與了庭審,被告人徐某某因行動不便,在床上接受了審判。
參加庭審的兩名人民陪審員表示:“海州法院能夠考慮到被告人身患疾病行動不便的特殊情況,將法庭搬到被告人家中,積極創新審判方式,不僅保證了法律的有效實施,提高了司法效率,更體現了司法為民的理念,切實保障了當事人的訴訟權利,讓當事人在感受到法律不光有威嚴的一面更有人情溫暖的一面”。
據悉,近年來,連云港市海州區人民法院始終堅持司法為民的工作理念,堅持群眾路線工作方法,努力提升便民服務水平。不斷創新工作方法,努力提升辦案質量和司法效率,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