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為把更多行政資源轉到事中事后監管上來,推動實現從“嚴進寬管”向“寬進嚴管”轉變,連云港市近日出臺《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堅持“依法監管、科學監管、智慧監管、協同監管”4大監管原則,列出了夯實監管責任、健全監管機制、創新監管方式、依法依規監管等7個方面23項任務。《辦法》在強化部門協同聯動監管、建立健全審管銜接機制、突出重點領域監管、積極探索自由貿易試驗區事中事后監管新機制等方面積極探索,體現了連云港市改革創新特色。
2020年7月,《辦法》起草工作啟動,圍繞加強和規范連云港市事中事后監管工作需要,組織市縣監管部門認真學習、研究國家、省相關文件,特別是對省《關于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實施意見》中涉及的7大類、22項主要任務逐一進行分解,明確落實責任,強化工作創新,細化推進舉措,征集部門意見建議,對33家單位反饋的73條建議舉措進行深入研究。同年8月,召集相關牽頭責任部門會商貫徹落實國家、省相關文件的思路、舉措,總結、借鑒其他省市先進工作經驗,在此基礎上,認真謀劃、制定我市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工作實施文件。
《辦法》包括4個部分:一是指導思想,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加快構建權責明確、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簡約高效的監管體系,推動形成市場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互為支撐的監管合力;二是基本原則,堅持依法監管,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堅持科學監管,全面推行新型監管機制,堅持智慧監管,推行“互聯網+監管”,堅持協同監管,健全部門聯動監管機制;三是主要任務,包括夯實監管責任、建立健全監管機制、健全監管規則和標準、創新完善監管方式、加強依法依規監管、發揮社會協同共治作用、探索自由貿易試驗區事中事后監管新機制等7個方面任務,同時明確牽頭單位、責任單位;四是保障措施,《辦法》從組織保障、制度保障、監督考核三個方面提出具體要求,確保工作有效落實。
據了解,為進一步提高對事中事后監管工作的技術支撐和平臺保障能力,連云港于2020年1月全省率先啟動建設“互聯網+監管”平臺,目前已經完成一期項目建設,并與省“互聯網+監管”平臺實現對接。其中,通用執法監管等平臺系統正在推廣使用。完成監管事項、監管對象、監管行為、投訴舉報、風險預警、“雙隨機、一公開”等6大監管數據主題庫建設,監管數據中心實現監管數據常態化歸集。建成連云港市風險預警系統,構建安全生產、衛生健康、生態環境等領域主題風險模型,生成生態環境風險線索239條、食品安全風險線索91條、生產安全風險線索19條,推動實現事前分析發現、事中分發跟蹤、事后處置反饋的全程閉環監管。
下一步,連云港市將認真組織《辦法》實施,強化部門監管職責落實,同步做好“互聯網+監管”平臺推廣使用,推進相關監管部門密切協調,推動監管業務系統對接、聯通,合力探索具有本地特色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信用監管,加快構建集審批、監管、執法、信用、督查于一體的智慧監管全鏈條閉環體系,以高質量監管助力我市高質量發展。(記者 李慧 通訊員 王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