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7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連云港市中心支行(簡稱人行連云港中支)、連云港市中級法院、連云港市檢察院、連云港市公安局聯合召開市打擊洗錢犯罪新聞發布會。人行連云港中支自履行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職責以來,和多部門搭建反洗錢協作機制,通過反洗錢資金監測和可疑交易報告的甄別研判,向偵查機關移送線索89起,通過反洗錢調查協查、案情會商協助破獲了15起洗錢犯罪上游案件。日前,連云港市首例洗錢案宣判,此案也是蘇北地區首例洗錢案。
多部門合力 筑牢金融生態屏障
為形成預防打擊洗錢犯罪合力,人行連云港中支提請市政府建立了由18個部門參加的市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搭建反洗錢協作機制。在該聯席會議制度框架下,人行連云港中支又先后與有關成員部門簽訂了雙邊合作協議,成立了市反洗錢舉報中心。強化資金監測,2015年至2019年,共發現和接收重點可疑報告275份,篩選后共對16條線索自主開展反洗錢調查。協助偵查機關對11起涉嫌洗錢上游犯罪案件開展反洗錢調查14次、國際協查4次,協助破獲的案件中,涉及地下錢莊、毒品、走私、非法集資等犯罪類型。
無先例可循 首例洗錢案成功宣判
得益于良好的反洗錢協作機制,海州區法院于今年7月7日對王某洗錢案成功宣判。
據悉,該案是人行連云港中支工作人員于2018年5月對海州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反洗錢走訪中發現的洗錢案件線索。王某明知其父王某富(已判刑)從事非法集資犯罪活動,仍將其名下多張銀行卡提供給王某富用于流轉集資詐騙犯罪所得資金及收益,并通過幫助王某富辦理轉賬和存取款的方式,協助轉移、隱匿資金共計135.84萬元。在該案之前,連云港市并無已宣判洗錢案例可供借鑒,公檢法部門在犯罪行為定性方面非常慎重:海州區公安分局專門請人行連云港中支啟動反洗錢調查協助調取王某涉嫌洗錢犯罪資金流向,市、區兩級公安機關多次與人行連云港中支就王某涉嫌洗錢犯罪取證方面進行會商;提起公訴前,市、區兩級檢察院多次召開案件分析會就適用法條進行研究。
最終,海州區法院以王某犯洗錢罪作出一審判決,依法判處王某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對王某違法所得予以追繳,目前判決已生效。
王某洗錢案件宣判不僅是自《反洗錢法》頒布以來連云港市宣判的首例洗錢案件,也是包括蘇北五市在內的首例洗錢案。案值雖然不大,但此案的宣判對提供資金賬戶、通過轉賬等方式轉移資金,協助隱匿掩飾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洗錢犯罪行為將產生震懾作用,對扼制相關上游犯罪也具有積極意義。(記 者 史衛平 通訊員 許井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