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今年5月1日至9月1日是農業農村部規定的黃海海域禁漁期,但江蘇被列為全國首個毛蝦專項(特許)捕撈試點地區,允許利用伏休期中的一個月時間,在連云港市海州灣部分海域開展毛蝦捕撈。
這項試點的出臺,源于江蘇省海洋水產研究所聯合江蘇海警局、連云港市漁政監督大隊、連云港市灌南縣檢察院等單位,就“漁民傳統捕撈毛蝦易入刑”問題向農業農村部提交的一份專題報告,這份報告的產生又源于灌南縣檢察院辦理的一起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案。
“蝦皮網”是否為禁用漁具
2018年6月11日,江蘇海警支隊四大隊在黃海海域巡邏執法時,發現4艘漁船出海作業,漁船上所使用的網具經現場查看為多錨張網,其網眼小于東黃海地區海洋捕撈最小網目尺寸25毫米的規定,因此被認定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2018年9月27日,該案移送至灌南縣檢察院審查辦理。
灌南縣檢察院承辦檢察官李強在審查案件時發現,涉案漁民捕撈的水產品為毛蝦,又稱“蝦皮”,是一種生命周期短、營養價值高的浮游動物類群,為連云港近海特色資源,黃海海域尤其是連云港海域的150余戶漁民數十年來一直依賴蝦皮捕撈生活,并帶動漁民、魚販、毛蝦加工企業近萬人就業。根據相關通告,主捕毛蝦的張網由地方特許作業許可,而江蘇省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并沒有具體操作規定,也未發放相關特許捕撈許可證。
“由于缺少執法標準,很多漁民捕撈毛蝦的傳統張網被認定為禁用漁具,導致涉嫌犯罪。但是因為毛蝦這一漁種的特殊性,傳統毛蝦捕撈漁具‘蝦皮網’的網徑往往小于國家規定的10毫米最小網目尺寸。”李強介紹說,針對這一情況,灌南縣檢察院多次和江蘇省海洋水產研究所、漁政、海警等單位召開聯席會議,商討漁具鑒定、毛蝦專項捕撈許可等問題。
推動多部門明確毛蝦捕撈標準
“‘蝦皮網’作業水深不超過20米,沒有‘底’的作業屬性,且全年只在6月至7月、9月至12月作業,漁獲物幾乎是清一色中國毛蝦,難以歸為‘底扒網’等禁用網具管理。”江蘇省海洋漁具漁法鑒定中心專家經多次走訪調研,綜合作業漁場、作業漁期、漁獲對象特別是捕撈方法等各方面因素,最終發現“蝦皮網”在實際使用中會像“墻”一樣立在海底,魚撞到“蝦皮網”會自動離開,這與禁用漁具“拖捕”方式有著明顯區別。
“毛蝦是數百年來漁民海水捕撈的主要對象,用毛蝦加工的蝦皮也是我國出口創匯的重要海產品之一。”江蘇省海洋水產研究所黨委書記仲霞銘認為,禁漁期正是蝦皮成熟期,漁民捕蝦皮就像農民收麥子,時間一過蝦皮就死了,漁民也會失去主要經濟來源。
“毛蝦雖小,但關乎萬千漁民生計。如果‘蝦皮網’被認為是禁用漁具,那么這些在黃海世代靠捕撈毛蝦為生的漁民都會涉嫌犯罪。考慮漁業法規定、漁獲對象等多方面的因素,不能直接將‘蝦皮網’歸為《江蘇省漁業管理條例》中規定明令禁止使用的‘底扒網’。因此,我們認為現有證據不足以證實涉案漁具‘蝦皮網’系禁用工具。”李強表示。
2020年1月17日,灌南縣檢察院與海警經多方調研后,最終依法對上述案件作出撤案決定。
同時,灌南縣檢察院通過對該案進行分析研究,梳理黃海海域捕撈毛蝦傳統及江蘇省內毛蝦缺少專項捕撈許可的情況,聯合江蘇省海洋水產研究所等多部門向農業農村部進行了具體報告,深入闡明了黃海連云港海域毛蝦捕撈傳統等,受到農業農村部的重視。
很快,農業農村部出臺了通告,對毛蝦捕撈作出明確規范,于是有了本文開頭的一幕。
嚴防不法分子借捕毛蝦旗號非法捕撈
開展“守護海洋藍,打擊禁漁期非法捕撈”護航伏季休漁專項行動
“新通告的出臺,既讓執法部門執法有據可依,也有力守護了漁民正常生產生活,但是如何預防不法分子在禁漁期‘掛羊頭賣狗肉’,打著捕撈毛蝦的旗號,實施非法捕撈行為,已經成為我們下一個工作重點。”仲霞銘表示。
針對專家擔憂的問題,灌南縣檢察院會同連云港市海警局、灌南縣漁政監督執法大隊進一步升級2019年7月該院和海警、漁政部門共同研發的海洋生態保護“巡洋艦”微信小程序,方便漁民直接通過手機及時了解政策法規、典型案例和進行“隨手拍”違法舉報,也方便漁政、海警、檢察機關第一時間共享信息,形成海洋生態保護的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