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 周瑩 通訊員 羅時寶)昨日,筆者從連云港市衛計委獲悉,為合理利用衛生資源,規范醫療行為,簡化就醫環節,減輕患者負擔,連云港市印發《連云港市醫療機構間醫學檢驗檢查結果互認工作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下稱《意見》)。連云港市衛計委相關負責人解釋,這就意味著全市二級醫院之間、三級醫院之間以及二級醫院對三級醫院的醫學檢驗、醫學影像檢查均實行結果互認。這將在確保醫療質量、醫療安全的前提下,避免不必要的重復檢查,逐步緩解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
這種互認主要范圍是哪些呢?連云港市衛計委相關負責人解釋,主要有這樣幾種情況:首先全市二級醫院之間、三級醫院之間以及二級醫院對三級醫院的醫學檢驗、醫學影像檢查均實行結果互認;全市三級醫院對二級醫院的檢驗、檢查結果的認可,由三級醫院的臨床醫師判定。如二級醫院的檢驗、檢查結果符合診斷資料的質量要求,三級醫院也可以認可,不再復查;全市已實施同質化管理、醫學檢驗和醫學影像科室室內室間質評達到要求的緊密型醫聯體成員單位間,可實行醫學檢驗、醫學影像檢查結果互認;對于獨立設置的醫學檢驗實驗室、醫學影像診斷中心的檢驗、檢查結果,由二、三級醫院的臨床醫師判定。各縣區可參考二、三級醫院醫學檢驗、醫學影像檢查結果互認要求,制定轄區內醫療機構間檢驗檢查結果互認措施。
《意見》規定互認的范圍包括:醫療機構間檢驗、檢查結果互認內容包括醫學檢驗結果和醫學影像檢查資料。臨床生化、免疫、微生物、血液和體液等臨床檢驗中結果相對穩定、費用較高的項目。醫學影像檢查中根據客觀檢查結果(膠片、打印圖像)出具報告的項目。醫學影像檢查、電生理檢查中需根據檢查過程中的動態觀察出具診斷報告的,或診斷報告與檢查過程密切相關的項目。
連云港市衛計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因為開展醫療機構間檢驗、檢查結果互認的基本原則是:尊重疾病變化規律,科學確定互認項目,嚴格控制重復檢查,保證醫療質量、安全。因此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不列入互認范圍或不受互認限制:因病情變化,已有的檢驗、檢查結果難以提供參考價值的(如與疾病診斷不符合等);檢驗、檢查結果在疾病發展過程中變化幅度較大的;檢驗、檢查項目意義重大的(如手術等重大醫療措施前);檢驗、檢查結果與病情明顯不符的;急診、急救等搶救生命的緊急狀態下;患者或其親屬要求做進一步檢查的。需再行檢驗、檢查的項目,應向病人或其親屬明確說明,征得其知情同意。
據介紹,連云港市優先確定已參加國家級或省級質量控制、穩定性好且費用較高的檢驗、檢查項目為互認項目。連云港市互認項目由市臨床檢驗質控中心和醫學影像質控中心界定。各級醫院建立健全相應的督查、考核、評估制度,落實好對相應外單位檢驗、檢查結果的認可工作,避免不必要的重復檢查;要保證本單位的檢驗、檢查質量,杜絕同一檢驗、檢查項目在同一單位的不同部門完成以及科研項目出具檢驗、檢查報告的現象,為患者提供規范完整的檢驗、檢查報告和相應的影像資料。各醫療機構要主動告知患者保管好檢驗、檢查報告和相關資料,并于再次就診時隨身攜帶,切實保證本院門急診及住院期間檢驗、檢查的有效銜接,減少因患者自身原因導致的重復檢查。對需重復檢查的項目,要將原因充分告知患者,取得患者的理解和信任,減少或避免醫患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