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金融體系參與者通過運用杠桿,用較小的成本撬動巨額交易量,從而放大收益率,這就是“杠桿化”。
“去杠桿”的解決方式有兩種途徑:微觀上,調整金融機構資產負債結構;宏觀上,收縮金融資產存量。此次,在我市“1+5”實施意見中,《去杠桿方案》從7個方面詮釋了去杠桿的工作策略。
在發展股權融資、降低非金融企業杠桿率方面,《去杠桿方案》明確,支持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做大做強,推動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境內外主板 、新三板和區域股權交易市場上市、掛牌和融資;大力發展私募股權融資;鼓勵更多民間資本設立創業投資基金,鼓勵龍頭企業設立產業創投基金;創新發展投貸結合業務,以股權介入、貸款跟進 、分散風險的方式擴大企業融資規模等。2016年確保完成企業股改150家,力爭5家企業在境內外IPO上市,完成新三板企業掛牌60家。
在拓寬融資渠道、改善市場主體資產負債結構方面,《去杠桿方案》明確,擴大企業債券融資規模,定制個性化直接債務融資方案,力爭2016年各類非信貸融資規模超過200億元;積極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加快發展金融租賃和融資租賃,鼓勵將商業銀行相關存量投信轉為融資租賃等。
在優化資源配置、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水平方面,《去杠桿方案》明確,落實差別化金融政策;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為新興產業、優秀企業提供優質服務和優惠利率;合理控制企業負債水平,加快建設并投運常州企業征信服務公司;加大對企業兼并重組的金融支持等。
在加強金融監管、強化金融業企業杠桿管理方面,《去杠桿方案》規定,要完善地方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建立完善金融業企業風險防范協同工作機制,合理控制金融機構杠桿水平,加強新型企融主體審慎性監管。督促江南農村商業銀行和江南金融租賃通過增資擴股、發行二級資本債和優先股等補充資本等。
在加強政府債務管理、嚴控新增債務投向方面,《去杠桿方案》明確,實行政府債務余額限額制度;強化政府債務預算管理等。
此外,在界定政府和企業債務責任、創新政府融資機制和路徑以及主動防控各類債務風險、優化金融生態環境等方面,《去杠桿方案》也都作了詳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