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今年是常州立法工作的啟動之年,常州第一部地方性法規:《常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6月1日起正式實施。
在人民代表大會召開期間,市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市人大常委會、市人民政府、專門委員會、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十人以上聯名,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地方性法規案;
在大會閉會期間,如需向市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地方性法規案的,可以先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經審議后,決定提請市人民代表大會審議。
同時,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市人民政府、專門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五人以上聯名的,也可作為法規案的提出主體,向人大常委員會提出地方性法規案。
據了解,我市關于天目湖保護、電梯管理、公共汽車客運管理、住宅物業管理等5件擬立法項目,目前已經展開了調研和起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