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6月1日,《無錫市公共交通條例》正式施行,《無錫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條例》(2001年版)同時廢止。新《條例》是無錫首部由人民代表大會審議制定的涉及經濟社會發展領域重大事項的地方性法規,標志著無錫公共交通事業進入了更加規范有序和統籌協調發展的新階段。
《條例》立足無錫公共交通發展戰略,對公共交通規劃建設、安全管理、扶持保障、公共汽車運營服務等方面進行了規范。條例內容包括公共汽車、軌道交通等無錫現有的公共交通方式,也涵蓋了今后可能出現的新型公交方式。條例鼓勵公共汽車經營企業新辟定制線路、夜間線路、大站快線、微循環線路等多樣化的公交服務。鼓勵和支持公共交通經營企業應用新技術、新設備、使用新能源載運工具,發展大容量公共交通,提高公共交通服務效率;鼓勵設置電子站牌、信息顯示屏,提高公共交通智能化水平,適應“互聯網+”時代的發展要求,強化公共交通規劃要求,完善公共交通設施建設。
同時,為了倡導綠色出行,首次將城市慢行系統和公共自行車系統列入條例并作出明確規定,鼓勵和引導公眾優先選擇公共汽車、軌道交通、公共自行車等出行方式,加強城市慢行系統規劃和建設,合理布局公共自行車服務網點,推進服務智能化標準化,實現公共自行車通借通還,方便群眾換乘和使用,以解決公眾出行“最后一公里”。
據介紹,截至2015年底,無錫(含江陰市、宜興市)共有公共汽車4418輛,運營線路413條,線路長度7737公里;軌道交通線路2條,線路長度55公里;日均客運量約170萬人次。對原條例的廢舊立新,有利于“大公交”體系建設的不斷完善,不斷滿足群眾的出行需求。
根據條例規定,市交通部門已起草《無錫市公共汽車乘客守則》和《無錫市公共汽車運營服務規范》兩個配套文件,正式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文件出臺后將進一步規范公共汽車經營者的運營服務行為,提高服務質量。同時,對市民乘坐公共汽車提出具體要求,以維護乘坐秩序,保障運營安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促進城市公共汽車行業健康發展。 (向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