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連云港日報全媒體記者記者 賈元元 通訊員 徐興愛 黃蕾)日前,筆者從連云港市民政局獲悉,為及時做好連云港市區城鄉困難居民醫療救助工作,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并結合連云港市區近年來城鄉困難居民醫療救助對象范圍和標準的調整情況,連云港市出臺政策調歸整連云港市區(不含贛榆區)城鄉困難居民醫療救助對象范圍和標準,這將惠及1.5萬困難群眾。
七種人員可享醫療救助
醫療救助是指國家和社會針對那些因為貧困而沒有能力治病的公民實施專門的幫助和支持,通常是在政府部門的主導下,社會廣泛參與,通過醫療機構針對貧困人口的患病者實施的恢復其健康、維持其基本生存能力的救治行為。
哪些人員可以享受目前連云港市區城鄉醫療救助?根據連云港市區城鄉困難居民醫療救助新政,要具有本連云港市連云港市區戶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且符合7個條件之一的,可獲得連云港市區醫療救助。
據悉,這7個條件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包括城市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供養人員(包括農村五保對象和城市“三無”人員);臨時生活救助對象中的重大疾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門定期定量生活補助費的20世紀60年代精減退職職工;重點優撫對象;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兒;連云港市總工會核定的特困職工。
醫療救助對象有兩種救助方式
連云港市民政局社會救助處相關負責人介紹,新政規定的醫療救助對象有兩種救助方式。一種是資助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兒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市居民醫療保險。另外一種是,對救助對象門診、住院醫療費經城鎮居民(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結算后,實行同步救助。
根據規定,門診醫療救助從2017年1月15日起執行,其他按照醫療救助系統已設定的時間執行。
救助封頂線上調
此次新政的亮點是救助對象住院年度累計救助封頂線從4萬元調整為5萬元,上調了1萬元,此外,新增了門診救助,救助對象門診年度累計救助封頂線為400元。據悉,救助對象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臨時生活救助對象中的重大疾病患者、60年代精減退職職工、重點優撫對象、連云港市總工會核定的特困職工這五種人員,在醫療救助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的符合醫保補償規定的住院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及其他補充醫療保險報銷后的個人負擔部分,在年度最高限額內按70%比例給予救助,特困供養人員、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兒這兩種人員按80%比例給予救助。
救助對象在醫療救助定點醫療機構門診發生的符合醫保補償規定的門診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及其他補充醫療保險報銷后的個人負擔部分,在年度最高限額內按50%比例給予救助。
醫療救助有時限
據悉,救助對象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特困供養人員、60年代精減退職職工、重點優撫對象、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兒、連云港市總工會核定的特困職工這六種人員救助時限,從獲得相應身份后于次年1月1日起享受醫療救助待遇,喪失相應身份后從次年1月1日起不再享受醫療救助待遇。
救助對象中臨時生活救助對象中的重大疾病患者這類人員從獲得相應身份之日起當年內享受醫療救助待遇,之后視為身份喪失,不再享受該次審批醫療救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