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記 者 史衛平 通訊員 李 健)日前,東海縣法院歷經11年艱難執行,終于成功執結一件涉案標的600多萬元的執行難案。與此同時,還順帶化解了30余件關聯案件,讓48名申請人領到了200萬元執行款。
2004年,民辦學校風起云涌。東海縣某民辦實驗中學應運而生。學校法定代表人孫某某通過自籌資金和向信用社及個人借款籌集建校資金,在租地、建校以及開辦學校過程中,孫某某及其合伙人欠下銀行貸款、私人借款、工程款、老師和民工工資等300多萬元。銀行、工程隊、老師、民工等40多名債權人先后于2005年向東海縣法院起訴,要求判決被告孫某某及其合伙人、擔保人還款。
30多件案件于2005年進入執行程序。由于學校僅有一棟教學樓及10多間平房,租賃的土地尚欠租金,而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孫某某也因欠債太多而無力償還。案件執行一直處于欲進不得、欲罷不能的尷尬境地。到了2016年,涉及此案的30多件案件本金及利息漲到600多萬元。
在此期間,幾任執行法官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對被告學校的財產和土地進行了查封,但學校的房產和土地一時難以變現,眾多申請人整天纏著執行法官顏廷海催要執行款,顏廷海被申請人纏得焦頭爛額、寢食難安。由于時間跨度長,此案還引起了當地人大代表的關注。頂著壓力,顏廷海暗下決心:想盡辦法,窮盡執行措施也要讓申請人拿到錢,特別是那些靠血汗錢養家糊口的民工兄弟。
2013年8月,顏廷海接到一位申請人提供的執行線索,立刻冒著35攝氏度的高溫把學校法定代表人孫某某拘傳到法院。顏廷海反復做申請人和被執行人的思想工作,但由于雙方意見懸殊,無法達成和解意見。顏廷海只好對被執行人孫某某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強制措施。
拘留期間,由兩名案外人提供擔保,促成申請人和被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由孫某某聯系買主,以不低于200萬元的價格置換學校資產,否則,由兩名擔保人承擔連帶償還責任。為了減少拍賣過程中的額外開支,法院將學校資產掛到淘寶網上進行拍賣。在法院、擔保人、地方政府及被執行人孫某某的共同努力下,經過兩年多的多方聯系和協調,最終以200萬元的價格把學校資產拍賣給一家農業開發公司。學校資產得以變現,債權人也可以拿到實實在在的現金了。
僧多粥少,200萬元現金難以彌補所有債權人的損失,為了妥善處理申請人和債務人之間的矛盾,顏廷海于2015年8月,召集所有債權人開會,講明法院已經窮盡執行措施,但依然難以兌現所有債權人的判決,希望大家面對現實,商量出一個切實可行的分配方案。
經過法院積極調處及所有債權人的充分協商,最終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在確保民工工資及教師工資全額受償的情況下,剩余部分按比例分配,債權人對利息等其他權益全部放棄。到今年10月底,學校買受單位某農業開發公司將拍賣款交到法院,于是出現了本文開頭的兌現場面。
今年8月起,連云港市法院系統全面部署落實最高法院“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的工作綱要。此次東海這件歷時11年的執行難案最終得到解決,30多個案件被順帶執結,不僅受到所有債權人的好評,也得到了當地黨委、人大和政府的高度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