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最近,山東兩個年輕的生命因電信詐騙離世事件余波未平,清華大學教師被騙1760萬元的新聞震撼仍勁,廣東揭陽又有一女孩兒疑因電信詐騙而輕生。電信詐騙已成為移動互聯網時代的社會毒瘤,嚴重威脅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危及國家金融與經濟秩序甚至社會穩定。頻發的電信詐騙事件及與之密切關聯的信息泄露讓我們每個人不禁感到一絲恐懼。現在只要見到陌生電話,大部分人都選擇了拒絕接聽。
我們不禁要問,到底怎么了?問題到底出在哪里?怎樣才能遏止住這頻發的惡性事件,讓我們的生活重歸安詳、社會交流重歸信任。
在電信詐騙中,受害人的輕信、電信服務的缺陷固然是重要原因,但從根本上說還是網絡信息安全出了問題。無論是徐玉玉案,還是清華大學教師被騙案,犯罪嫌疑人都精準地知曉被害人的相關信息,而且是最新動態性信息。較之騙子的狡猾、騙局的高明、受害人的輕信,對被害人信息的精準捕捉才是詐騙得逞的最重要原因。在電信詐騙鏈條上,受害人信息是關鍵。
現在公民個人信息泄露主要通過人為倒賣信息、手機泄露、PC電腦感染、網站漏洞等途徑。個人認為,像徐玉玉等詐騙案中公民信息泄露的主要原因是儲存公民個人信息的網站受到犯罪分子種植的木馬,加之網站管理疏漏,給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因此,從源頭上講,網站管理單位疏于管理,未盡到網絡安全防護的責任和義務是這些悲劇發生的始作俑者。如果網站或信息系統的管理和經營單位在發展業務的同時,加強網站和信息系統的日常安全防范,筑起信息安全的第一道防火墻,我想,這些悲劇就不會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那些惡意行為就不會那么輕而易舉的得逞。
習總書記在今年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中指出,網絡安全是動態的而不是靜態的,需要樹立動態、綜合的防護理念,那種依靠裝幾個安全設備和安全軟件就想永保安全的想法已不合時宜。因此,在網站和信息系統的日常安全管理中,網站和信息系統管理和運營單位尤其是那些涉及國計民生、掌握大量公民信息的單位要樹立正確的網絡安全觀,將保障公民個人信息安全上升到與生產安全同等重要的地位。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運營誰負責”的原則,切實承擔起網站和信息系統網絡安全的主體責任和第一責任,提升網絡安全技術保障能力;嚴格用戶信息管理,建立用戶注冊信息保護制度,嚴格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采取權限配置、技術加密等方式加強用戶身份及個人隱私信息管理,切實做好用戶身份及個人隱私信息保護,將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工作落到實處。只有這樣才能為全社會構建起防范電信詐騙的堅固堡壘,我們的和諧社會才不會是空中樓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