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江蘇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和省人大常委會決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對全市市縣鄉三級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的有關問題決定如下:
一、關于全市縣、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換屆選舉
1、全市縣、鄉兩級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應在2016年12月底前選出,統一選舉日為12月15日。
2、全市縣、鄉兩級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應于2017年1月20日前召開。縣級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應依法選舉產生出席連云港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二、關于市人民代表大會的換屆選舉
1、根據省人大常委會的決定,連云港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總名額與本屆相同,為419名。
2、全市6個縣區、駐連部隊和市直下派參選的連云港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名額,分別為342名、12名、65名。
3、由于部分縣區行政區劃調整,根據選舉法和江蘇省選舉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重新調整了代表名額的分配,具體分配給各縣區的市十四屆人大代表名額分別為:東海縣73名;灌云縣66名;灌南縣51名;贛榆區73名;海州區86名;連云區58名。
4、連云港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應于2017年2月15日前召開。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連部隊出席連云港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應在2017年1月20日前選出。
三、關于設立市選舉工作辦公室
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設立選舉工作辦公室,于麗華兼任辦公室主任,朱志祥、黃遠征、楊浩、馮亞茹兼任辦公室副主任,成員由市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組成,承擔對縣鄉兩級人大換屆選舉工作的指導,協調處理換屆選舉中的有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