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記者 楊銳冰)王麗:人大代表、市人大民宗僑臺外委主任
物業服務對于改善人民群眾的生活、工作環境,提高城市綜合管理水平、擴大就業起著積極的作用。小區的物業管理是城市管理的基礎工作,是關系到民生的群眾工作,同時也是矛盾的集中點。街道、社區對物業管理的監督、指導,業委會和物業服務的法治化、規范化管理,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小區的物業管理水平高低已成為反映社會和諧和宜居程度的重要指標和內容。
為進一步規范和提高我市城市居民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水平,保障民生權利,實現民生幸福,促進小區和社會和諧,圍繞目前我市物業管理方面存在的機制問題和管理空白,我市人大代表建議,加強街道對物業管理工作的領導力度。建議由街道牽頭成立一個糾紛調解組織,調解處理小區物業管理中出現的矛盾,如不繳物業管理費、亂搭亂建、亂擺亂放等問題。調解處理不了的糾紛,再到司法部門起訴,充分發揮社會組織的作用。
建議成立一個負責物管的大部門,群眾有物管方面的問題,就找這個部門,由這個部門直接去解決,或協調其他部門去解決。這個大部門應該有權威和執行力。
增強全市人民的大城市管理理念,形成全民參與城市管理(物業管理)的氛圍。增強全體市民的城管意識,改掉不良的習慣,自覺遵守物管規定,共建美好家園。
加強政府監督檢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相關部門應當消除不利于小區管理的各種行政障礙,樹立為民服務的理念。杜絕一切腐敗行為,為業主把好關。要加強人員業務培訓,尤其是街道辦事處一級管理人員,要改變工作作風,扎實推進工作。對房屋產權登記部門開展檢查,對違反規定的要堅決糾正,對違規行政發文要予以撤銷。同時要建立舉報監督程序,對違反物業登記規定、不履行管理職責的業委會和亂作為的物業公司要按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