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記者 楊銳冰)李萌:人大代表、海州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民革連云港市委副主委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全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綱要(2015—2020年)》、《江蘇省社區衛生服務條例》、《中共連云港市委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醫療衛生體系的實施意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布局納入城鄉規劃,每個街道或3—10萬居民由政府辦1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心覆蓋不到的地方根據需要設置社區衛生服務站。
在城市新建和改建居民區中,社區衛生服務設施應當與居民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投入使用。設區的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為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提供用房。到2020年,政府辦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實現全覆蓋,全部達到省定建設標準。
目前,海州區新東、路南、新海3個街道約有30多萬人口。其轄區范圍內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均為非政府辦,業務用房均不達標,影響了轄區居民享受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同時,也使基本藥物零差價銷售等醫改政策在中心城區出現空白,影響醫改成果的惠及面。
為此,我市人大代表建議,由市衛計委、市規劃局等部門牽頭修訂完善《連云港市醫療衛生設施布局規劃》,并由市政府批準實施,將城區社區衛生服務設施納入城市建設規劃,明確社區衛生服務設施布局。在城市新建居住區或舊城改造過程中,按規劃在公共服務設施中預留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用房或直接配建社區衛生服務設施,并無償提供給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使用。未按城市規劃預留或建設社區衛生服務設施的,規劃、建設部門不得為其辦理規劃和施工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