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記者 梁洪勝)10月7日上午7時許,市區龍河路上,一輛摩托車與一輛電動車相撞,騎電動車的女子受傷較重,躺在地上無法動彈,摩托車駕駛員卻騎車逃離事故現場。但令人感動的是,好心路人冒著雨,一邊為傷者撐傘,一邊聯系120急救人員。
兩車相撞 一人受傷
肇事男子溜走
“有人騎著摩托車撞傷人后溜走了!”10月7日上午,一位熱心市民向本報反映,市區龍河路與海連路一路口附近發生撞車事故,一名騎摩托車的男子撞傷一名騎電動車的女子后溜走。
當天早上7時40分許,記者來到現場,看到一輛電動車倒在路邊,附近路面有不少車體碎片。一名女子倒在地上不能動彈,現場有兩名女子正在為她撐傘。
市民王先生告訴記者,十幾分鐘前,一男子騎著摩托車經過此處,與受傷女子騎的電動車發生碰撞,“當時聽到轟隆一聲響,我抬頭一看,兩輛車撞到一起后倒在地上。”據他介紹,摩托車駕駛員從地上爬起來后,扶起倒在地上的車,“他騎著摩托車來到倒地女子身邊看了一下,就騎車溜走了。”
好心人撐傘救助
傷者被及時送醫
據王先生介紹,被撞倒在地的女子腿部受了傷,還在流血,“由于怕有其他部位骨折,大家不敢貿然將受傷女子扶起來,幾位好心人就一邊安慰她,一邊打電話向120求救。”在現場,一位撐著藍色雨傘的女子蹲在傷者身邊,大聲詢問受傷女子的傷情。
附近熱心市民李女士說,摩托車駕駛員撞了人后溜走了,這讓大家很氣憤。“撞了人不管是誰的責任,都該第一時間救人,而不是溜走!”據她介紹,附近一家店主第一個拿著雨傘過來幫受傷女子遮雨,隨后又有幾個路人過來幫忙,還有人撥打了救援電話。
幾分鐘后,一輛120急救車來到現場,在大家的幫助下,傷者被抬上急救車緊急送醫。
隨后,交警部門工作人員趕到現場,在勘查工作結束后,將事故車輛拖離路面,現場路面恢復暢通。目前相關部門正在對此事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律師:
撞車后有人員受傷
要及時救人并保護現場
那么發生撞車事故后,駕駛員該如何處理?為此,記者聯系了海郡律師事務所戴高明律師,據他介紹,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追究,駕駛車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事故現場的行為。
據戴律師介紹,發生撞車事故后,如果出現人員受傷,當事人應該第一時間撥打報警和急救電話,送傷者就醫的同時,要注意保護好現場。
“在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戴律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