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正想出租家中空置的房屋時,有公司主動找上門表示,不僅可以幫你裝修還承包后續出租事宜,且可收租金遠高于市價,你會心動嗎?
??近日,多名市民稱自己收到新房后,頻繁接到一些公司的電話,“既不用操心又能賺錢”。“裝修返租”讓業主們十分心動,但又心存忐忑。
??“裝修返租”真有那么好嗎?長江日報記者調查發現,“裝修返租”存在已久,其中流程繁雜,真假難辨,已有人上當。
??市民:協商退款,發現公司人去樓空
??1月2日,市民劉先生告訴記者,他的房子只裝到一半,與其合作的公司就跑路了。
??劉先生在位于廟山的雅居樂花園小區有一套116平方米的精裝修復式公寓。收到新房后,他就經常接到不同公司打來的電話。這些公司均稱,只需出一筆裝修費,業主就不用操心裝修和后續出租,且不論房子是否能租出去,都能收到比市價高的房租。這種模式就是“裝修返租”。
??去年10月初,劉先生與湖北輕享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達成合作意向,繳納定金5000元,又在1周后與之簽訂合同,繳納尾款58000元,共計63000元。合同顯示,裝修周期為2個月,待裝修完畢,劉先生每月可得租金6000元。
??劉先生于2023年10月21日與湖北輕享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補充協議。
??記者了解到,該小區的同戶型房子的月租金在4000元左右。為何該公司承諾的收益高于市價?該公司工作人員曾回復劉先生稱,他們會在同一個小區收購多套房子,統一裝修、統一配備家具家電,打造拎包就可以入住的高端出租房,更符合當下年輕人的口味,也能收取更高的租金。
??去年12月初,離合同上的裝修截止期限已近,但劉先生房子的裝修進度卻停滯不前。察覺不對的他立即趕往公司查證,工作人員安撫他會盡快將房子裝好。劉先生不信,多次要求終止合同,但遭到拒絕。
??1月2日,劉先生再次前往該公司協商退款時,發現該公司已人去樓空。同日,記者來到江漢區青年路雙璽中心B座1301室,看到該公司在工作時間內并未開門營業,多次撥打公司負責人電話均無法接通。
??施工隊:拿不到錢,沒辦法給工人們結錢
??“我付了6萬多元,還有業主付了10幾萬元。”劉先生稱,他的遭遇并非個例,而且除了業主,還有施工隊和租客受騙。
??在現場,記者見到了業主陳先生。與劉先生不同,陳先生的房子是毛坯房,按照公司要求,要先裝修,再配備家具家電,花費了11萬多元。公司承諾每月租金可達7500元,不承想,剛支付尾款沒幾天,裝修進度才開始,他就聯系不上公司了。
??不僅業主上當,施工隊也有上當的。吉先生在武漢從事裝修工作十幾年了。去年10月,他受聘于該公司為6位業主的房子裝修,談好按裝修進度分4筆付款。現在一個階段的活干完了,應付的7萬多元工錢卻沒付。
??“我拿不到錢,也沒辦法給工人們結錢。”吉先生告訴記者,上當的不止一個施工隊,其他的施工隊損失在幾萬元到幾十萬元不等。
??楊女士是一名租客,于2023年12月10日與該公司簽訂租房合同,租下了一套兩室兩廳,租期1年,押一付三,每月租金為1600元。因租金便宜,她爽快付了錢。
??然而,該公司向業主承諾的月租金為3000元。面對此情況,入住不滿1月的楊女士和業主面面相覷,均不知如何處理。
??記者了解到,目前,多名受害者已到該公司所屬轄區派出所報警。
??律師提醒:“高于市價”,消費者應提高警惕
??連日來,記者在多個小區的業主群征集“裝修返租”公司電話,與其中一家成功通話。1月9日,記者匿名成業主,與這家公司工作人員見面談合作事宜。
??記者提供的房屋位于江岸區,是一套兩室兩衛的毛坯公寓。對方表示裝修及家具家電的全部費用為68000元,裝修期限為3個月。
??裝修完成后,業主每月可獲4500元房租,而該小區的同戶型房子租金大多在3000元以下。對方解釋因該房子將作為民宿使用,比普通出租租金要高。
??與部分公司要求一次性付清裝修款不同,該公司稱,業主可分3筆支付裝修款,第一階段裝修開始前支付30%,第二階段前支付65%,剩下的5%尾款待全部完工后支付。
??“消費者應避免一次性付款,或在裝修初期繳齊全部費用。對于階段性付款方式,消費者也應謹慎評估每個階段的付款比例,衡量風險。”湖北好律律師事務所陳亮律師提醒說。
??記者了解到,“裝修返租”模式下,合同期最短2年、最長6年。其間,房子使用權歸該公司所有。“你們什么都不用操心,房子交給我們就行了。”交涉中,對方多次向記者承諾。
??對此,陳亮表示,在商談中若出現“全權托管”“高于市價”等表述,消費者應立刻提高警惕。
??陳亮還提醒,在劉先生與湖北輕享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中,部分條例存在隱患。如:甲方允許乙方在合法的前提下以任何方式使用房屋(包括但不限于日租、短租、長租、聯營、加盟等)。“這意味著房子可能被轉租再轉租,若發生意外,追責難度將增大。”
??陳亮認為,如果相關公司并無履行裝修合同的意愿,僅以此作為卷款跑路的手段,則該公司涉嫌合同詐騙罪。建議業主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爭取通過法律程序追回相關款項。
總值班: 吳弋 編輯: 馬靜靜
來源: 連云港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