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的通知》(國發〔2012〕54號)和省文物局、市政府相關文件精神,按照市普查辦的通知要求,連云港市博物館自2014年5月14日起開展館藏可移動文物信息采集登錄工作,截止2015年7月底,已全面完成9067件套館藏可移動文物信息采集工作。
可移動文物信息采集登錄是可移動文物普查工作的第二階段,也是最重要、最核心的環節。為此,在普查工作開展伊始,連云港市博物館就高度重視并精心組織制定出普查工作辦法,為館藏可移動文物普查工作的順利開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一是統一規劃,分步實施。連云港市博物館根據本館藏品結構特征及文物庫房情況制定階段性目標,靈活安排每類文物的信息采集工作,層層分解,明確分工,以一個個小目標的完成來推動大目標的完成,在普查工作中不斷發現問題、研究問題、解決問題。二是統一規范,確保質量。為確保所有數據準確無誤導入普查平臺,連云港市博物館普查人員嚴格按照規范要求進行信息錄入,影像采集按照標準方位逐一拍攝。在每一類別文物信息采集結束后,將文物賬目登記的文物數量、實際采集的信息數目及文物照片相互核對比較,一一對應,做到不漏、不多、不偏。在數據上傳平臺之前,逐條檢查數據并統計數據存在的問題,及時向各普查員提出更具體、規范、科學的要求,不斷強化質量意識,將“三高”即高標準、高質量、高效率的標準貫穿于整個普查工作的始終。三是準備充分,提高效率。在采集每一類文物的數據信息之前,普查員都會根據文物賬目提前做好每件文物Excel采集模板當中的藏品編號、原名、文物級別、文物來源、入藏時間范圍、入藏時間等原有固定的文物信息,大大提高了現場信息采集的工作效率。四是加強管理,確保安全。文物是重要的文化資源,具有不可再生性等特點,在普查工作中,市博物館要求普查員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使用堅固、平穩、有承載力的工作臺放置文物,嚴格遵守各設備設施的使用說明和規范,不得超范圍、超條件使用。進行文物操作時,市博物館普查員著裝簡單、無過多裝飾,做到行動靈活,不刮蹭文物。
按照普查工作時間節點要求,下階段將以數據審核為中心開展工作,市博物館將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繼續扎實開展可移動文物數據審核工作,確保上傳數據質量,年內全面完成可移動文物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