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記者 王進文 通訊員 于淼 劉康)近日,連云港市數據局聯合發改、住建、交通、水利、農業農村等部門印發《關于在招標投標領域全面推行信用承諾制度的通知》,自10月18日起,凡參與連云港市招標投標的各方主體(包括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評標專家和投標人),應當依法依規作出信用承諾,簽訂信用承諾書。這是江蘇省首次集中要求招標投標參與主體“無承諾不入市”,實現了信用承諾管理全覆蓋,促使各方主體筑牢風險意識,從源頭上強化守信規范意識。
在招標投標領域全面推行信用承諾制度是江蘇省2024年度營商環境改革事項,同時也列入2024年度連云港市重點改革項目。在2023年“以信用承諾替代投標保證金”創新項目的基礎上,今年連云港市進一步創新思路,在招標投標領域全面推行信用承諾制度,將信用承諾運用拓展至招標投標參與各方主體。借助信息技術、結合信息公開和多部門協同等多舉措,強化招標投標違法違規行為防控,提升監管效能,助推招標投標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據介紹,此舉旨在進一步發揮信用在創新公共資源交易監管機制、提高監管效能中的基礎性作用,以誠信引領交易市場高質量發展,助力公共資源交易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
在招標投標領域全面推行信用承諾制度后,對違反信用承諾行為的認定更具有操作性。各類信用承諾書集成羅列了政策法規中招標投標各方主體的負面行為清單,一次性提醒告知有關主體入市必須避免的違法違規行為。連云港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還改造了電子交易系統和評標系統,將各方主體信用承諾書嵌入系統,確保“無承諾不入市”有效落實。借助智能分析系統提升違諾行為認定效率,一旦分析出被法律法規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信息的,即可由評標專家認定為違諾信息并進行記錄和運用。
同時對招標投標各方主體違反信用承諾的信息運用更加直接明確。依據信用承諾書的條款,有權認定違諾信息的責任人是相關行業監管部門和評標委員會,違諾失信行為認定后3個工作日即應記錄。違諾信息一旦被記錄即與連云港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和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互聯共享,評標委員會評標時可以實時調取投標人的信用信息進行匹配,查詢投標人是否具備投標資格。
在招標投標領域全面推行信用承諾制度是深化信用監管的積極探索,下一步,連云港市招標投標領域將按“無承諾不入市”的要求開展交易,明確失信行為認定責任人,有失信記錄必共享必應用,督促市場參與各方強化誠信意識,提升信用監管效能,進一步規范連云港市招標投標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