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記者 徐黎一 通訊員 鄭平舉)可在全市范圍內跨行政區域使用,可由被征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等近親屬使用……為滿足被征收群眾多元化住房需求,擴大房票安置政策效果,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6月17日,連云港市根據省住建廳有關房票安置指導意見,結合連云港市實際出臺《關于調整優化全市房屋征收搬遷房票安置政策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據悉,房票安置是房屋征收部門按照征收補償安置政策,將被征收人的房屋補償安置權益貨幣量化,按雙方約定以房票形式出具給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持房票自由購買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及非住宅)的一種安置方式。
房票如何使用?筆者采訪了解到,此次《意見》中所提房票的適用范圍是城市規劃區內新實施的房屋征收搬遷項目及已征收搬遷尚未安置到位項目。房票由連云港市住建局統一監制,經各縣區、功能板塊房屋征收部門明確房票使用人并蓋章后生效。各縣區、功能板塊房屋征收部門在與被征收人簽訂房票安置協議后核發房票,有效期為自開具之日起7個月內(截止時間以網簽時間為準)。
“房票的票面金額為被征收房屋補償總額(含房屋裝飾裝修及附屬設施補償、搬遷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簽約獎勵等)。”連云港市住建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值得一提的是,房票可由被征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等近親屬使用。開具房票前需提供相關近親屬證明、被征收人授權委托書等材料。
規定期限內,用房票購房還有額外獎勵。使用房票購買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及非住宅),按購買商品房所在地(以下簡稱購房地)縣區政府、功能板塊確定的獎勵金額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房票票面額核發獎勵)。出票之日起3個月內購房的,給予房票購房使用金額部分不超過12%的獎勵;出票之日起4至7個月內購房的,給予房票購房使用金額部分不超過10%的獎勵。房票使用人在房票使用期限內未購房的,按被征收房屋的貨幣補償方式兌付或由房屋征收部門同被征收人協商確定補償安置方式。
據悉,為了方便群眾使用房票購房安家,連云港市住建局將負責建立統一的房源庫,房票使用人可在房源庫內選購國企開發房源或其他入庫商品房。連云港市住建局根據房地產開發企業報名情況,優先選擇信譽好、資產狀況好的商品房項目納入房源庫,房源信息納入全市房源庫予以公示管理,以供房票使用人選擇。國企開發房源是指市、縣區(功能板塊)兩級國有企業以自建、代建或其他方式建設,或收購的預售、現售的安置房房源,實行“一房一價”;其他入庫商品房是指經房屋征收部門與非國有企業開發建設單位談判后達成一致意見納入房源庫的商品房,且應取得預售許可證或已辦理首次登記。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發布的《意見》自即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各縣區、功能板塊參照本實施意見制定相應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