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記者 史衛平 通訊員 孫鑫鑫 蔡敏迪)眼下正值海洋伏季休漁期,藍蛤卻進入采收旺季,江蘇連云港連云區西墅碼頭風帆搖曳,漁船往來作業不斷。去年8月,海州灣內7處確權海域被農業農村部辦公廳列為試點,允許使用20臺禁用漁具“拖曳泵吸耙刺”采收增養殖貝類,試點時間今年11月30日截止。今年是10年來西墅村漁民們首次被允許使用傳統漁具采收藍蛤,在檢察機關和相關部門共同推動下,養殖采收與海洋生態保護找到了平衡點。
藍蛤是一種極小的貝類,幼苗時期小如沙子,可長至瓜子大小,被海邊人俗稱為“海沙子”或“海瓜子”,是喂養基圍蝦和梭子蟹的飼料,捕撈期為每年5月至7月,處于黃海海域的休漁期。2014年1月1日起,黃渤海、東海、南海三個海區全面禁止使用雙船單片多囊拖網等13種漁具,藍蛤采收常用的“拖曳泵吸耙刺”也在其中。
“漁具被禁用后,有些漁民鋌而走險。”連云區檢察院公益訴訟辦案組檢察官告訴筆者,經梳理2017年以來非法捕撈案發現,連云區先后有18人因非法捕撈藍蛤進入司法程序,大部分是當地漁民。
一些漁民們轉而用人工手耙方式采收。據了解,這種貝類養殖一般分布于沿海泥沙質淺海,作業區域水深0.5米至3米,手耙采收單產量幾十斤到幾百斤不等。有時候,還會發生超員作業現象。“‘海沙子’埋在泥沙里,我們一下海,就把海水攪渾了,肉眼根本看不清,作業效率很低。”西墅村漁民說。
“西墅村從事藍蛤采收、交易的村民有100余人,每年產值千萬元。”“不破壞海洋生態情況下,希望有采收機會。”檢察機關辦案過程中,這樣的呼聲越來越高。
一邊是海洋漁業資源保護,一邊是漁民為生計發愁,如何平衡?去年2月以來,連云區檢察院多次邀請區林海、公安等部門及連云港海警局工作人員,和漁業、海洋等領域專家學者等開展調研,共同論證使用禁用漁具采收的后果。
“藍蛤是季節性產品,任由其死亡腐爛可能對海洋環境造成污染。”江蘇省海洋水產研究所專家仲霞銘說。省海洋水產研究所出具的《連云港西墅鄰近海域藍蛤等貝類資源專題調研報告》顯示,每年7月以后,受氣溫升高和降水增加等因素影響,部分藍蛤死亡變質造成臭灘,對周邊海域生態環境造成污染。
在檢察機關及相關部門共同推動下,農業農村部辦公廳去年8月批復同意,連云區海州灣內7處共1693公頃確權海域試點使用拖曳泵吸耙刺采收增養殖貝類,也是省內首個獲批該項試點的地方,讓使用傳統漁具采收藍蛤等貝類的漁民不再觸法。
為保障試點有序開展,去年9月,連云區檢察院聯合公安、林海、海警等部門推動出臺《連云區增養殖貝類特許采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建立共管機制,完善行政執法與檢察監督協作,形成海洋生態保護工作合力。
目前,連云港市農業農村局實時跟蹤試點進展,嚴格落實限額采收制度,加強漁船漁具管理和伴航執法,同時定期開展貝類資源增殖放流,促進海域貝類資源的科學增養殖和可持續利用。“藍蛤采收船必須在西墅碼頭定點上岸,漁船進出港網上及時報備,對于違法違規漁船依法處罰并立即終止其特許采收許可資格。”連云區相關部門執法人員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