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記者 張晶晶 通訊員 孫淑莉 朱昌建)建筑垃圾應該如何妥善處理?連云港有了新說法,《連云港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將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共40條的《辦法》,分別從適用范圍和定義、建筑垃圾的管理職責、處置場所的規劃建設、源頭減量、相關場所核準、運輸管理、消納處置、監督管理等方面,對城市建筑垃圾的排放、運輸和消納進行了較為詳細的規定。
城管部門將在市、縣(區)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結合工作實際,聯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通運輸部門、容環衛管理部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等相關單位,通過建立聯動執法機制、誠信考核制度、投訴舉報制度,強化信息共享,共同做好連云港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建立需求信息登記制度,也是本次《辦法》中的亮點之一。需要直接利用建筑垃圾的單位或個人,可以在建筑垃圾智慧管理信息平臺系統登記申請、發布本單位和工程所需建筑垃圾的類型、數量、利用方式等基本信息。施工單位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通過信息平臺,選擇直接利用、資源化利用企業,并就建筑垃圾類型、數量簽訂協議。
建筑垃圾運輸單位承擔了建筑垃圾從源頭到終端的運輸工作,是建筑垃圾全鏈條管理的重要環節。為規范建筑垃圾運輸,《辦法》規定,從事建筑垃圾道路運輸經營業務的單位,應當取得城市管理部門核發的準予運輸核準文件,并在建筑垃圾智慧管理信息平臺系統公布運輸單位名稱、車型、號牌;明確已取得建設工程垃圾準予運輸核準文件的單位,在運輸前,應當按照經備案的建設工程垃圾處理方案,向所在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核定運輸時間、路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將核定的建設工程垃圾運輸時間、路線及其號牌,推送至建筑垃圾智慧管理信息平臺系統。
同時,對出場車輛在出入口沖洗清潔以及運輸途中管理要求設置了詳細的規定,通過將建筑垃圾運輸全過程管理納入建筑垃圾智慧管理信息平臺系統,構建形成“建筑工地源頭減量、建筑垃圾運輸、建筑垃圾處置場所”閉環式智能監管體系,對建筑垃圾產生單位、運輸單位以及消納處置場所實行聯動智慧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