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日前,連云港市修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指導意見。主要就增梯表決方式進行了修改,并完善了矛盾調解機制及扶持補貼政策等,及時響應群眾上下樓出行難、迫切希望加裝電梯的“急難愁”問題。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口老齡化的出現,群眾對改善出行條件、增加生活便利的訴求越來越普遍,給既有的無電梯樓房加裝電梯成為群眾訴求的一個熱點。為響應社會呼聲,便利出行,便利居家養老,連云港市2017年印發了《連云港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指導意見》,對推動相關工作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但在這幾年的工作實踐中出現了一些新問題,群眾也有新訴求,為更好地推進連云港市既有住宅尤其是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工作,住建部門對原《意見》進行修訂,進一步提升其科學性、合規性和指導性。
連云港市住建局副局長葉磊明介紹說,在增梯表決方式上,將原文中“加裝電梯須經本幢或本單元全體業主書面同意;加裝電梯可能影響物業相鄰權人通風、采光、日照、通行等相關權益的,還應當經受影響的物業相鄰權人書面同意”修改為“加裝電梯須經本幢或本單元房屋專有部分面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同意”,降低了表決門檻。
為解決裝梯過程中普遍存在的各類糾紛,《意見》也完善了矛盾調解機制。增加了“申請人在公示期及之前收到異議的,應當與異議人進行協商。協商一致的,應形成書面意見或協議;未能達成一致的,屬地街道辦事處或社區居民委員會應進行2次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條款。另外在扶持補貼方面,增加了“各縣區可積極探索對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扶持政策,參照省內其他城市補貼情況,結合實際建立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補貼機制”的內容,加大政府的參與度和支持度。除此之外,《意見》還明確了部門工作職責以及安全責任主體等。(王懷詩 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