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一些網絡平臺提供從生活消費到金融理財等各類服務,為衣食住行帶來許多便利。但海量用戶數據集中于這些超級平臺手中,也給用戶信息安全帶來諸多隱患。
?26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二次審議的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擬規定,提供基礎性互聯網平臺服務、用戶數量巨大、業務類型復雜的個人信息處理者,應成立主要由外部成員組成的獨立機構,對個人信息處理活動進行監督,并要求其定期發布個人信息保護社會責任報告等。你期待這條規定落地嗎?大家或許都有這樣的經歷,剛和朋友聊天說到某個商品,轉頭手機購物應用程序(APP)就彈出推送。這其中顯示出個人信息收集、使用規則過度、不透明的突出問題。對此,今日公開的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二審稿進一步明確:處理個人信息應當限于實現處理目的所必要的最小范圍、采取對個人權益影響最小的方式,更不能通過“脅迫”方式處理個人信息。
同時,草案還對超大型互聯網平臺進行監督,增加規定:對嚴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處理個人信息的平臺內的產品或者服務提供者,停止提供服務。這顯示出,對于過度、不正當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做法,國家已經發力,立法“剎車”已經箭在弦上。
總值班: 吳弋 劉昆 編輯: 宋添翼
來源: 河北網信管理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