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8日電 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網站消息,國家煙草專賣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日前印發《保護未成年人免受煙侵害“守護成長”專項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行動方案要求,認真落實校園周圍不得設置銷售網點要求,嚴格查處向未成年人售煙違法行為,持續加強電子煙市場監管。
行動方案要求,認真落實校園周圍不得設置銷售網點要求。明確規范校園周圍距離標準及測量標準。各地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科學合理設定距離標準,既要兼顧當地正常消費需求,又要保護未成年人遠離煙草危害。測量標準應合理、符合普通民眾認知,測量方法應簡便易行、易驗證。
清理校園周圍存量售煙網點。2021年6月25日前,各地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要全面排查校園周圍存量零售許可證持證戶,建立工作臺賬,定期報告清理進展情況。要積極勸導校園周圍持證戶主動退出;對換址經營的,可依法適當放寬辦證條件;對原址經營的,許可證到期后不予延續。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對無證經營行為的查處力度,依法查處校園周圍的無證經營戶,營造規范有序的市場環境。
行動方案強調,嚴格查處向未成年人售煙違法行為。落實警示標志設置和身份證件核驗規定。各地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快組織在售煙網點顯著位置張貼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煙的警示標語或專用宣傳標識。督促經營者主動拒絕未成年人購煙要求。對難以判明是否為未成年人的,嚴格落實身份證件查驗,探索應用新技術手段,提高查驗有效性。
切實加強煙草市場日常監管。各地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要完善12313煙草市場監管服務熱線運行機制,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及時回應群眾訴求。綜合運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重點監管等手段,將校園周圍納入重點監管區域,確保《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有效落實。
依法查處向未成年人售煙違法行為。各地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要統籌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法律適用指導,切實規范轄區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強化證據固定。堅持以案釋法、以案示警、形成震懾,引導售煙網點守法經營,教育執法人員嚴格規范文明執法。
行動方案明確,持續加強電子煙市場監管。全面從嚴監管電子煙經營行為。各地要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電子煙監管法治化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電子煙監管工作體系,提升監管效能,規范電子煙生產經營活動,防范電子煙市場亂象“死灰復燃”。
持續加強互聯網渠道管控。落實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國家煙草專賣局聯合印發的《關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的通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煙草專賣局通告2018年第26號)、國家煙草專賣局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的通告》(國家煙草專賣局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通告 2019年第1號)精神,全面清理互聯網改頭換面、變相銷售電子煙行為及虛假違法廣告。各地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要約談電子煙企業和互聯網企業,壓實主體責任,防止互聯網領域電子煙對未成年人的侵害。
引導電子煙實體店合法規范經營。各地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要全面排查電子煙銷售網點,登記建檔。清理整治校園周圍違法銷售網點和自動售賣設備,依法查處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違法行為,切實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總值班: 王夫成 劉昆 編輯: 陶莎
來源: 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