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解決蘭州市城區周邊農戶自產瓜果銷售難的問題,蘭州市城管委在主城四區設置359處1896個瓜果臨時攤點點位,方便市民購買。
近年來,蘭州市城管委秉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堅持“服務+管理”原則,在瓜果成熟上市之時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在主城區范圍內設置應季自產自銷臨時瓜果攤點,在解決城區周邊農戶自產瓜果銷售難題的同時,滿足市民就近購買瓜果的實際需求。今年,按照“部門聯動、屬地管理、保障有力”和“先入居民小區、后進背街小巷”的原則和統一規劃定點、統一設置標準、統一規范管理的要求,通過控制點位、控制數量、控制準入對象,科學、合理、規范設置應季自產自銷瓜果臨時攤點,在城區主次干道以外的居民小區和背街小巷共設置瓜果臨時攤點359處1896個點位,其中城關區138處606個點位,七里河區78處506個點位,安寧區29處471個點位,西固區114處313個點位,戶籍屬蘭州市(含五區三縣)應季瓜果自產自銷農戶可按照相關規定在指定場所進行自產瓜果銷售。
據了解,應季自產自銷瓜果臨時攤點經營時段為6月15日至10月15日,落實“一車一證”、“人、證、位”相符、銷售地點登記備案制度,執行“兩包四必三禁”標準要求,即包衛生、包秩序;必須亮證銷售、必須在登記的地點銷售、必須按照統一的標準擺放整齊、必須配備垃圾桶及清潔工具;嚴禁擺放雜物、嚴禁亂扔垃圾、嚴禁搭售非農產品,確保攤點設置規范有序、衛生干凈整潔。各轄區城管部門負責應季自產自銷臨時瓜果攤點的日常管理,管理中堅持“服務+管理”的理念,堅持定崗、定責、定人的"精致"標準,結合攤點的臨時性、易流動性,不斷查找管理的薄弱點,改進工作方法,著力解決影響市容市貌、環境衛生等問題,堅決杜絕規劃點位之外私自擺攤設點、隨意轉讓、轉借攤點證等現象。對不落實設置標準要求、不服從管理、屢勸不改的瓜果農戶將予以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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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值班: 吳弋 劉昆 編輯: 宋添翼
來源: 中國蘭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