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家住南通的小伙錢某,相親屢屢失敗,花4999元后注冊了一個婚戀網站后,和廣東女子李美英的廣東女子談起了戀愛。短短兩個月,錢某就花了228160 元。沒想到對方竟是有夫之婦,而且對方的丈夫還曾假裝女方的父親跟他通話。目前,涉案三人已被判刑。
去年11月,通州小孩錢某聽信網站的宣傳,花了4999元請網絡紅娘牽線。不久后,廣東女子李美英跟他聯系,自稱愿意跟他談戀愛,錢某也很中意對方的長相。
在那之后,錢某和李美英一直通過打電話和發短信聯系,感情迅速升溫。去年年底,李美英說自己要過生日,要錢某送花和蛋糕,并給了他一個廣東花店的號碼。為了討好女友,錢某打電話給花店,花1680元訂了99朵玫瑰,880元訂了雙層蛋糕。然而,李美英又說雙層蛋糕不上檔次,錢某只能又匯去7600元訂了個12層蛋糕。
在那之后,李美英先后以“請財神”、買石獅子為由,先后讓他匯過去21.8萬元。但不久后,12月8日上午,錢某打李美英的電話顯示關機,這才懷疑被騙,趕緊向公安機關報案。
今年1月28日,熊華、李某英、李建國三人被抓獲歸案。公安機關從熊華處扣押人民幣10萬元,李建國退出贓款5500元,其余款項則已被揮霍一空。
通州法院經審理查明,熊華和李美英是夫妻,李建國是李美英的弟弟。去年,熊華在一個老鄉那學會了網絡詐騙的流程,隨后和李美華準備了銀行卡、電話卡、手機等。李美英的父親、花店、財神店、石獅店老板均是熊華扮演,李建國也參與幫忙撒謊,還幫忙購買了一本假房產證、一本假機動車駕駛證、一本假離婚證。
經審理,熊華、李某英、李建國騙取他人財物計人民幣228160元,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李建國行為已構成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最終,三人被分別判處四年九個月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