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多次犯罪屢教不改,刑滿釋放后不到三天又因盜竊、強奸再陷囹圄。日前,經江蘇省常州市天寧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盜竊罪、強奸罪判處白楠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
現年20歲的白楠曾因搶劫罪、盜竊罪三次入獄,2015年12月31日刑滿釋放。回家后的白楠非但沒有好好反思自己的過錯,反而仍打算通過非法手段不勞而獲。今年1 月4日凌晨,白楠在路邊游蕩,伺機尋找作案目標,他發現某足浴店的玻璃門用的是簡易U型鎖,便強行將門鎖破壞進入店內,竊取了吧臺內的600余元現金。白楠正準備離開,突然發現一女子在臥室內睡覺,遂起色心,不顧被害人反抗將其強奸。白楠離開后,被害人報警。
公安機關通過DNA比對,確認犯罪分子系白楠。今年1月6日,公安民警將其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