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報業傳媒集團為進一步規范服務類業務外包行為,做好服務類項目采購工作,提高采購工作效率,提升項目服務質量,并確保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地選擇服務供應商,現就本單位服務類業供應商進行遴選,誠邀有意合作且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參加。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采購需求:活動會展類、視頻服務類、文藝演出類、文創設計類等擬每類遴選3家以上服務類業務供應商,參與連云港報業傳媒集團所需服務類業務外包項目。
2.供應商服務內容:
(1)視頻服務類:包括但不限于音頻/視頻(如紀錄片、專題片、宣傳片、微電影、短視頻、視頻直播、動漫等)拍攝制作、音頻/視頻后期制作;拍攝設備租賃;視頻服務文案、方案策劃、專業視頻服務人員聘請等。
(2)活動會展類:包括但不限于開幕式等大型活動氛圍營造、大屏燈光音響舞臺等搭建,方案、文案策劃;活動前期宣傳預熱、活動會展物料(如場地租賃、展會設計、展館搭建、展廳裝飾裝修、外場氛圍布置、內場舞臺景片及布景、設備租賃、物料供應等)、活動現場執行(如會務接待、展覽展陳現場組織管理等);專業活動會展服務人員及相關人員聘請(如專業表演團體、評委等);會展活動業務總包;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文化娛樂經紀人服務、翻譯服務、禮儀服務;培訓活動的組織;交通、住宿、餐飲等代理服務;會議、展覽及相關服務等。
(3)文藝演出類:承辦各類文藝演出;組織各類文化藝術交流活動; 影視策劃、創制、發行;唱片制作、廣告片、廣告音樂制作;包裝簽約藝人,及藝人經紀;承辦新聞發布會、各類商務性會議及慶典活動;市場營銷策劃;承辦展覽展示;設計、制作、代理、發布國內及外商來華廣告;廣告、文化、影視、音像類咨詢、信息、中介、服務、培訓;承辦社會公益性活動;企業形象設計; 話劇,音樂劇等演出劇目經紀。
(4)文創設計類:文化創意產品、活動、場景設計執行,文化創意中心合作,文化藝術交流的設計、制作、代理、發布各類廣告,舞臺造型策劃,企業形象策劃,市場營銷策劃,圖文設計制作等。參與投標的供應商應具備提供上述相關服務的能力。
3.合作期限:本次遴選入圍的供應商,服務有效期2年(合同約定日期起算)。
二、報名資格條件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報名表;
2.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銀行對公結算賬戶,能夠開具正規銷售發票;
4. 2024年度經審計的財務狀況報告(成立不滿一個年度的不需提供)或2024年公司賬戶銀行流水;
5.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6.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聲明及證明材料;
7.2022年至2024年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8.供應商提供無關聯關系、無轉包分包的書面承諾;
9.未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官方信用平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政府采購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提供報名前一周內的網上截圖。
以上材料需逐一加蓋公章。
(二)其他資格要求
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2.供應商須保證,采購人在其本國使用供應商提供的服務成果時,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與第三方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相關的任何爭議。如果有任何因采購人使用投標人提供的服務成果而提起的侵權指控,供應商依法承擔全部責任。
三、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6日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8:00(公休日除外)。
2.注意事項:請報名所需材料采用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A4紙裝訂成冊并封裝,正本份數:1份,副本份數:4份;送至連云港市海州區朝陽東路3號連云港報業傳媒集團經管辦906室。
四、其他補充事宜
1.報名資料須一次性提交齊全,缺件不予受理。
2.報名資料須真實可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報名資格。
五、入圍供應商確定
連云港報業傳媒集團組織遴選評審,由評審小組對所有供應商的材料及其提供的相關資質進行審查,按照遴選要求及《評分細則》進行綜合評分,按綜合評分由高到低的順序,初步確定入圍供應商備選庫名單,報集團黨委研究確定。
六、聯系方式
1、聯系人:高順成 ;
2、聯系電話:0518-85867290;
3、報名地址:連云港市朝陽東路3號連云港報業傳媒集團經管辦906室。
連云港報業傳媒集團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