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恢復連云港市藥品零售企業銷售“四類藥品”的通告 (2022年第40號) 一、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全市零售藥店恢復退熱、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類”藥品銷售。 二、全市零售藥店嚴格落實退熱、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類”藥品銷售實名登記和上報制度。 三、全市零售藥店持續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嚴格落實從業人員核酸檢測、健康監測、場所消毒等防控措施;嚴格購藥人員管理,嚴禁人員聚集。顧客購藥期間須全程佩戴口罩,自覺遵守“1米線”規定,配合進行測溫驗碼。如發現體溫、健康碼、行程碼異常人員,零售藥店要按規定處置并及時報告。
聯防聯控指揮部醫療救治組
2022年4月29日
總值班: 吳弋 劉昆 編輯: 馬靜靜
來源: 連云港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