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市各有關單位:
為確保國家重大政策措施全面落實,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根據財政部《關于取消、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18號)、省財政廳印發《關于取消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蘇財綜〔2017〕17號)、省工信廳和財政廳出臺《進一步加快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清算工作的通知》(蘇工信墻改〔2019〕655號)等相關文件要求,現對連云港市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清算返退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算范圍
2017年4月1日前,已在市區(不包括東海縣、贛榆區、灌云縣、灌南縣)建設主管部門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符合省市有關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返退文件要求,并已足額預繳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以下簡稱“專項基金”),且尚未辦理清退手續的建筑工程。
二、清算條件
1.工程項目已足額預繳專項基金,建設單位尚未開工建設的建筑工程,請于2020年2月29日前憑有關資料前往市墻改辦辦理清退手續。
2.工程項目已足額預繳專項基金,建筑工程尚未完工且目前不具備墻改驗收條件的,請于2020年3月31日前憑有關資料前往市墻改辦辦理登記手續;
3.工程項目已足額預繳專項基金,建筑工程已通過市墻改辦驗收,請于2020年4月30日前攜帶文件規定所需資料前往市墻改辦辦理退款手續;
請在上述規定時間內予以辦理,以便按省文件規定截止時間(2020年6月30日前)有序完成專項基金清退工作。
三、清算應提交資料
建設單位憑設計圖紙(墻材使用部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墻體材料工程應用預決算書、墻體材料購買的原始憑證發票原件或復印件、江蘇省新型墻體材料產品認定證書、預繳墻改基金發票(或復印件)、新墻材現場驗收返退申請表。
請各相關單位按本通知要求盡快辦結專項基金清算返退工作。
聯系地址:海州區解放中路22-301號
網址:http://gxj.lyg.gov.cn“墻材革新與建筑節能”專欄
聯系人:尚保亮
聯系電話:0518-85837772
監督單位:市紀委派駐第九紀檢組
監督電話:0518-80829443
連云港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連云港市財政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