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 連云港市檔案館是市級國家綜合檔案館。為了更好地留存港城記憶,搶救散存社會、具有保存價值的檔案資料,豐富檔案館館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江蘇省檔案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連云港市檔案館面向社會各界,廣泛征集各個歷史時期的珍貴檔案資料。
一、征集范圍
(一)黨和國家領導人在連云港視察工作期間形成的檔案;
(二)外國政要或者國際組織負責人、著名外國友人在連云港活動形成的檔案;
(三)副省級以上領導在連云港考察、調研形成的照片和音像資料;
(四)歷代王朝的各種圣旨、詔書、敕令、咨呈、布告、告示、奏表、手諭、誥命、敕諭、禁令、申狀、契約、印章、告示、訴訟文書、來往信函、貨幣、古書等;
(五)民國時期形成的各種文件材料或音像資料,如命令、訓令、指令、公函、布告、手諭、咨呈、照會、委任狀、電報、契約、票據、聘書、證照、合同、協議、證書、貨幣、印章、會計簿冊以及各種報刊資料、音像資料等;
(六)革命歷史時期本地所屬黨、政、軍等地方組織、社會團體形成的各種文件、電報、會議記錄、報表、花名冊、傳單、印模、印章、報刊、音像資料等;民族英雄、愛國人士、社會名流的著作、講稿、筆記、日記、傳記、書信、題詞、獎章、事跡材料等;
(七)文革期間群眾組織形成的文件材料以及印章、報紙、刊物、大小字報、海報、傳單、錄音、旗幟、臂章等;
(八)連云港市各個時期的重大活動、重大事件,名企、名店、名品等檔案資料;
(九)連云港各個時期歷史文化、社會風俗、人文地理、建筑藝術等檔案資料,包括各種版本的志書、年譜、家譜、民諺、民謠,有價值的照片、音像、票證、證章、商標、契約、圖案、小報等;
(十)連云港各個時期知名藝術家創作或表演的反映重大歷史題材、堪稱代表作的作品及其照片、音像檔案資料;
(十一)對國家和社會有突出貢獻,在國內外有重要影響的連云港籍或者曾在連云港工作、活動過的著名人士的檔案。
(1)廳級以上職務的黨政領導及其他政界知名人士;
(2)被授予少將以上軍銜或擔任過軍以上領導職務的軍人;
(3)親身參與、經歷過某些重大活動、獲中央軍委英模榮譽稱號和其他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著名軍人;
(4)具有較大影響的革命前輩和革命烈士;
(5)做出過突出貢獻和有重要影響、有較高社會知名度的企業家、實業家、全國勞模、省部級勞模、“三八”紅旗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
(6)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專家,及在某一科學技術領域有突出成就的專家、學者;
(7)國家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國家科學技術獎獲得者;
(8)在國內外有重要影響、成就突出的文學家、藝術家、教育家;
(9)在國際、國家級賽事上取得突出成績并作出重要貢獻的體育界人士;
(10)在國內著名的書畫家、名醫、民間藝人;
(11)對國家和社會有突出貢獻、在國內外有重要影響的其他著名人士。
(十二)其他具有連云港特色的檔案資料。
二、征集方法
連云港市檔案館采取無償捐贈、寄存、征購、復制等方式征集檔案。
(一)無償捐贈。對國家和社會具有重要保存價值,非國家所有的檔案資料,檔案所有人可直接向市檔案館捐贈。凡捐贈進館的檔案資料,經過專家鑒定后由檔案館永久保存。
(二)寄存、復制。非國家所有的珍貴的檔案資料,所有者不愿意捐贈、出售的,可采取接受寄存或對原件仿真復制的方式進行征集。
(三)征購。具有較大社會保存價值但非國家所有的檔案資料,所有者愿意出售的,視檔案資料的具體價值,經專家鑒定、雙方協商定價,進行有償征購。
(四)捐贈、征購的檔案資料,其所有權歸國家;寄存的檔案資料,其所有權歸寄存者。
三、說明事項
(一)凡向本館捐贈、提供復制、寄存檔案資料的單位或個人,對其檔案資料利用享有優先權,并可對其不宜向社會開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見。市檔案館對捐贈檔案資料者將頒發捐贈證書。
(二)有捐贈、寄存等意向的單位和個人可直接到連云港市檔案館辦理有關事項,也可以采取信函、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與市檔案館聯系,本館可提供上門服務,協商相關事項。
(三)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連云港市檔案局(館)征集接收處
聯系人:臧秀柏
聯系電話:0518—85803906
地 址:連云港市檔案館(連云港市朝陽路72號)
電子郵件:zxb131419@126.com 郵 編:222002
真誠歡迎社會各界向檔案館捐贈、寄存檔案資料!
連云港市檔案館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