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為減少交通擁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確保道路交通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決定自2017年4月5日起對市區部分路段實行限時通行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限行車輛:黃牌貨運車輛。
二、限行路段:大浦路310國道至臨洪大道路段、解放路310國道至人民路段。
三、限行時段:每日上午7:30~9:00、下午16:30~19:30禁止通行。
四、繞行線路:禁行期間,黃牌貨運車輛可經G25長深高速、臨洪大道、臨洪大道以北的大浦路、242省道繞行。
特此通告。
連云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