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部署,十三屆市委第四輪巡察向9個被巡察黨組織反饋工作已全部完成。本輪巡察反饋采取集中反饋和“一對一”反饋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月13日,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十三屆市委第四輪巡察集中反饋會議。會議深入學習貫徹中央和省委關于巡視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傳達市委書記專題會議精神,通報巡察發現突出問題,對巡察整改和成果運用進行集中部署。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盧剛,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林小異出席會議。
集中反饋后,市委5個巡察組分別向各被巡察黨組織進行了“一對一”反饋。根據市委巡察工作安排,各巡察組向被巡察黨組織主要負責人通報了巡察發現的重要問題,并向領導班子反饋了巡察情況。
反饋指出,本輪巡察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改革、促進發展”巡視工作方針,堅守政治巡察定位,把“兩個維護”作為根本任務,圍繞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重大要求等情況,著力查找政治偏差,充分發揮了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
反饋強調,巡察發現各被巡察黨組織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必須引起高度重視。有的在堅定政治立場、不折不扣抓貫徹落實上還有差距,有的在主動擔當作為、破解經濟社會發展難題上還有差距,有的在強化黨建引領、充分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上還有差距,有的在加強組織建設、縱深推進黨風廉政建設上還有差距。
反饋要求,要深刻認識巡察整改重要意義,扛牢壓實巡察整改政治責任,切實增強做好整改工作政治自覺。被巡察黨組織要扛起整改主體責任,“一把手”要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班子成員要落實“一崗雙責”,確保整改工作取得實效。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要認真履行整改日常監督責任,加強過程監督、跟蹤問效,確保整改工作落實落細。有關職能部門要用足用好巡察成果,認真分析研判、加強協作配合、深化系統治理,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據悉,市委巡察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進行移交處理。(記者 莊婷婷 通訊員 王義榮)
總值班: 吳弋 編輯: 陶莎
來源: 連云港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