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剛剛過去的牛年春節,孩子們或多或少都收到了壓歲錢。但關于壓歲錢該如何管理使用,也引發了人們的熱議。近日,“《民法典》解答孩子紅包能不能自己保管”更是上了網絡熱搜榜。筆者認為,家長和孩子爭論壓歲錢歸誰管,很容易使家長與孩子的關系變得對立。家長倒不如從壓歲錢開始,對孩子進行財商啟蒙,讓孩子學會獨立。
大多數家長認為,孩子的壓歲錢應該交給父母保管或者支配使用,但按照我國《民法典》規定,給孩子壓歲錢在法律上屬于贈予行為,應當歸受贈人所有。接受長輩的壓歲錢屬于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未成年人可以獨立接受,因此,壓歲錢是依法屬于孩子的私有財產。
對于孩子來說,這無疑是一件值得開心的事情。但是,法律規定也有前提條件。如果是不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應當由其父母代為支配,如果是已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其僅能實施與其年齡、智力相應的民事法律行為,不能購買大件用品或者大額打賞主播等,這些都需要經過父母的同意或者追認。這就意味著,雖然壓歲錢的歸屬權屬于孩子,但是孩子并不能隨意揮霍這筆錢。
其實,家長不想讓孩子單獨支配壓歲錢,無非是擔心孩子會隨意亂花錢。這些年,未成年人大額打賞主播、過度進行網游消費等現象屢見不鮮,這些都引起了家長的擔憂。因此,很多家長雖然表面上將孩子的壓歲錢“占為己有”,但大多數家長都是幫孩子存了起來,用于日后孩子的學習和生活。當然,有些孩子能夠理解家長的行為,但是有些孩子可能短時間并不能接受。他們迫切希望自己能夠管理自己的壓歲錢,當回“小主人”,這就或多或少會引發孩子與家長之間的爭論。
筆者認為,爭論壓歲錢歸誰管,很容易造成家長與孩子的關系變得對立。作為家長,在處理孩子壓歲錢方面,除要合乎法理、順乎情理外,更重要的是應該對孩子進行財商啟蒙。適當引導孩子合理管理壓歲錢,進而讓孩子學會如何花錢、如何儲蓄、如何創造價值等,比如讓孩子學習制定理財計劃,引導他們如何把錢用在學費和文具等支出上,這不僅解決了壓歲錢管理的難題,又可以鍛煉孩子的獨立能力,這也是長輩們給壓歲錢的真正心意所在。(□ 徐譽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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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值班: 吳弋 劉昆 編輯: 馬靜靜
來源: 連云港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