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衛平 鄭孟超)近日,在贛榆區基層治理服務中心,15名建筑工人圍著窗口工作人員反映情況。兩年前,某建筑企業以各種理由長期拖欠李某等人工資14.7萬余元。當多次討要無果后,他們集體來到基層治理服務中心求助。
面對情緒激動的工友們,窗口工作人員在完成糾紛登記受理后,根據來訪群眾訴求和類似糾紛的處理經驗,立即啟動聯動機制,請人民調解員先進行訴前調解。
“調解?調解行嗎?調解協議能管用嗎?”“錢不到位調解有什么用?”在調解室,工友們對著“金牌調解員”孫宜霞接連發問。孫宜霞一邊對工友們的工資憑證、考勤記錄等進行初步審查,一邊認真梳理爭議焦點。
調解現場,當企業代表提出分期付款方案時,工友們開始議論紛紛。人民調解員當即補充:“可以在協議中明確約定,在分期的過程中,如有任何一筆逾期都將視為剩余款項全部提前到期,都可以到法院就剩余欠款一并申請強制執行。”雖然如此,仍有人半信半疑,“你說的這個行嗎?就憑這個,我們沒去法院打官司,法院能幫我們要錢?”
“大伙別急,基層治理服務中心有法院派駐的法官,咱們一起問問,同時讓企業負責人也過來,最后商量個折中的辦法,行嗎?”人民調解員找到了派駐中心的贛榆區人民法院法官,并電話聯系了企業負責人。
“你們看,這是之前其他糾紛案例經法院確認的調解書,就是調解結束以后,法院審查調解協議,確認沒有問題即出具調解書,效力和判決書一樣。”法官參考以往的調解案例,耐心地向工友們解釋先行調解的法律保障。轉身又向趕來的企業負責人闡釋失信懲戒機制,逐項分析違約成本。經過“面對面”協商,最終促成雙方簽訂附強制執行條款的調解協議。
“這樣的聯動解紛場景在基層治理服務中心已成為常態。”法官告訴筆者,按照“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地”的理念,法院與基層治理服務中心的協作實現了“非訴在前、訴訟斷后”分層治理模式。今年以來,已通過訴調對接機制成功化解855起糾紛。
調解協議簽訂次日,法官便通過綠色通道,48小時內對協議進行司法確認。“沒想到不用起訴,這樣一下子就調解完了。”工人代表感慨。隨著首期款項如期到賬,這場持續兩年的討薪糾紛圓滿解決。
?“下一步,我們將主動延伸司法職能,通過開展調解培訓、聯合基層組織排查風險隱患等方式,構建起‘預防—化解—鞏固’的全鏈條治理體系。”贛榆區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
總值班: 曹銀生 編輯: 賈元元
來源: 連云港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