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侍敏 通訊員 李可心)柔性執法作為包容審慎監管、“放管結合”的創新性探索,有助于優化營商環境,助力城市精細化治理。近日,市市場監管局印發新版《連云港市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從輕處罰、減輕處罰、不予處罰、不予強制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新版《辦法》),不斷推進規范全市市場監管系統正確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
據悉,新版《辦法》是在原規定實踐基礎上,吸收市場監管總局新公布的免罰清單和省市場監管局3.0版清單進行的升級擴容,將于今年4月起正式施行。新版《辦法》由21條擴充至31條;附件清單由106項擴充至165項,其中不予處罰清單由69項擴充至107項,減輕處罰清單由24項擴充至45項。此外,新版《辦法》還細化完善了從輕減輕處罰、不予處罰和綜合裁量等裁量因素,并根據基層實踐需要增加了相關程序規定,為基層行政執法中科學嚴謹區分界定輕微違法行為、免罰輕罰條件提供指引。
?變“重管理”為“細服務”,由“嚴罰式”向“容錯式”演變。近年來,市市場監管局積極推動開展包容審慎監管、柔性執法工作,除了對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適用規定及清單予以修訂,出臺新版免罰輕罰實施辦法及清單,大幅擴容升級免罰輕罰事項,夯實包容審慎執法的制度基礎外,全面落實輕微違法行為免罰輕罰、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有關規定,規范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對基層法治骨干和法治員進行針對性培訓,避免出現“小過重罰”“類案不同罰” “以罰代管”等問題。截至目前,全系統共辦理不予處罰、減輕處罰案件1688件,為經營主體減免處罰金額1.7億元。
與此同時,為更好地健全完善免罰輕罰制度,充實事中包容內涵,我市試點實施市場監管領域執法“觀察期”新模式,對滿足相關條件的經營主體違法行為設置“觀察期”,優先采取說服教育、勸導示范、指導約談等柔性執法方式,在“觀察期”內整改到位的可以不予處罰,努力打造寬松發展環境。2024年以來,各縣區市場監管局適用執法“觀察期”制度,對相關企業發出執法觀察期責令改正書,企業主動整改完成率100%;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對涉案企業不予行政處罰,免罰金額達45萬元。在此基礎上,延伸“輕微違法不罰”“首違不罰”“無主觀過錯不罰”等免罰輕罰法律規定,更大力度落實包容審慎監管政策,全市系統辦理不予處罰和減輕處罰案件1688件,同比增長24%,為市場經營主體減免處罰金額同比增長60%。該制度得到市委依法治市辦認可,并發布指引在全市實施。市場監管領域執法觀察期新模式案例也被評為2024年自貿片區制度創新十佳案例。
總值班: 吳弋 編輯: 陶莎
來源: 連云港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