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徐黎一 通訊員 季銘雪 張吉哲)為進一步規范全市政府投資基金管理,完善我市基金制度體系建設,更好地促進全市經濟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近日,我市出臺《連云港市政府投資基金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據悉,《辦法》緊密結合我市政府投資基金管理運作現狀,進一步理順政府投資基金管理體制,對于規范基金管理有著鮮明的導向性、操作性。
近年來,我市各級財政部門不斷創新資金使用,加快轉變產業扶持投入方式。通過設立政府投資基金,堅持聚焦轉型、引領發展,充分發揮基金引領、撬動作用,加快形成“基金+產業”協同發展格局。全市政府投資基金累計直接投資項目81個,投資金額14.17億元。子基金總認繳規模157.11億元,投資金額119.51億元,有效帶動更多社會資本投向實體經濟。
?據悉,《辦法》主要遵循以下幾原則:一是全面貫徹上位法要求。將預算法等法律和國家相關部門基金管理政策的上位法要求,全面細化落實到《辦法》的相關條文之中,并做好與最新政策的銜接,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二是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關系。《辦法》明確,政府投資基金堅持政策目標導向,兼顧投資收益,堅持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相結合,科學劃分政府與市場邊界。三是堅持問題導向,聚焦基金設立、投資決策、日常監管、預算管理、考核監督、資金資產管理等薄弱環節,提出針對性措施,彌補基金運行管理中存在的制度漏洞和缺陷。
總值班: 吳弋 編輯: 賈元元
來源: 連云港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