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李江 通訊員 陳志遠)昨日,筆者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獲悉,為盤活海域空間資源,提高海域資源利用效率,我市出臺探索推進海域立體分層設權工作相關政策,包括水面、水體、海床和底土在內的立體空間將被充分利用,為建設海洋強市提供政策強支撐。
近日,全國最大的海上光伏項目——中核田灣200萬千瓦灘涂光伏示范項目用海取得國務院批復,批準用海面積1875.7761公頃(約28000畝),總投資約90億元。據公開資料顯示,項目選址連云區田灣核電站已確權溫排水海域,用海類型為電力工業用海,用海方式為透水構筑物用海,用海期限27年,用于建設光伏陣列及其配套設施,用海空間層均為水面,與已確權的田灣核電溫排水用海進行立體和復合利用。
?“該項目是我市海域立體分層設權取得的重大突破,為下一步港城全面提高海域資源利用效率提供了示范。”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原來的海域管理制度體系主要基于海域平面管理,同一海域空間范圍內僅設置一個海域使用權,海域空間資源很難在立體層面發揮各種功能。比如,經濟魚類和條斑紫菜等是我市目前規模化養殖比較多的海產品,但這些海產品生長在海域不同深度,通過立體分層設權,這些不同類型的海產品可以“住進不同的樓層”,更加充分利用同一片海域。開展海域立體分層設權是完善海域資源資產產權制度、豐富海域使用權權能的重要舉措,也是緩解用海矛盾、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的必然選擇。
據了解,海域包括水面、水體、海床和底土在內的立體空間,其中水面指海水表面及其上方一定高度的立體空間,水體指水面和海床之間充滿海水的立體空間,海床指海底表面,底土指海床以下的立體空間。“根據最新的政策,在我市管轄海域范圍內,在同一海域可兼容不同用海活動的,可分層分別設置海域使用權。對排他性使用海域特定立體空間的用海活動,在不影響國防安全、海上交通安全、工程安全及防災減災等前提下,同一海域其他立體空間范圍仍可繼續排他使用的,可僅對其使用的相應海域立體空間設置海域使用權。”該負責人介紹。
可實施立體分層設權的用海,包括但不限于主要使用水面(含上覆空間)的跨海橋梁、樁基式海上光伏及其他水面建(構)筑物等用海;主要使用水體的筏式和網箱養殖、溫(冷)排水、污水達標排放等用海,主要使用海床的底播養殖等用海,以及主要使用底土的海底電纜管道、海底隧道等用海。下一步,我市將鼓勵各縣區探索推進立體養殖,開展養殖用海分層設權,進一步提升養殖海域空間資源效益。
總值班: 吳弋 編輯: 賈元元
來源: 連云港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