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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出鏡檢察官:魏本景(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員額檢察官)
“我知道這個減肥藥有違禁成分,對身體是有害的,但是中間差價太有誘惑力,我還是繼續賣了。”面對檢察官的訊問,武某說出自己明知減肥藥有問題仍然銷售的原因。近日,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檢察院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對被告人武某提起公訴,由于侵害了不特定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對本案一并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愛美的小張平時熱衷于尋找減肥變美的方法。這天,小張在短視頻平臺刷到一條推銷神奇減肥糖的視頻,不需要節食和運動,吃了這種糖就能讓腰圍越來越小,身材越來越苗條,小張感覺減肥糖的效果應該不錯,就添加了商家武某的微信,在商家向她展示其他客戶的購買記錄和減肥成功的對比圖片后,小張心動了,以280元的價格購買了一盒減肥糖,期待神奇的瘦身效果。收到減肥糖的小張吃了幾天后,開始頭暈惡心,還有點心悸,這可嚇壞了小張,她上網一查,可能是減肥藥添加了對身體有害的成分,小張于是向公安機關報案。經檢測,減肥糖中含有違禁成分西布曲明,西布曲明是一種中樞神經抑制劑,會增加患心血管疾病的風險,2010年就被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
公安機關通過偵查鎖定賣家武某,將其抓獲。原來,武某從上線處購買這種減肥糖,通過微信朋友圈和抖音宣傳,并將產品放在自家服裝店內售賣。顧客群體主要是年輕女性,很多顧客反映吃這種減肥糖會有心慌、惡心等不良反應,武某明知減肥糖里含有違禁成分,對人體有傷害,但在利益的驅使下,仍然堅持銷售減肥糖,共計86盒。
辦案檢察官根據被害人陳述、微信聊天記錄和交易記錄等證據確定具體金額,對于退貨退款的部分事實認定屬于銷售未遂,為最大程度減少損害,要求武某在國家級媒體發布公告,持有減肥藥的本案消費者不可食用減肥糖,并自行銷毀。經檢方指控,武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追繳全部違法所得,并處罰金四萬八千元,同時法院判令武某承擔賠償金七萬余元。(楊楠)
【檢察官提醒】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減肥沒有捷徑可走,快速減肥的代價是損害身體健康,一些不良商家利用消費者減肥求快的這種心理,為謀取利益不擇手段,大肆宣傳快速瘦身的“秘訣”,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否則損害健康,得不償失。檢察機關將緊密結合“檢護民生”專項行動,加大對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的打擊力度,并深入精準做好普法,切實呵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檢察官說法第113期)
總值班: 吳弋 編輯: 賈元元
來源: 連云港發布